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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发布时间:2023-04-12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2500字精选。

合同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因为它保障了我们的绝大多数合法利益,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必须要签订好对我们有重大意义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你了解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份制的合同2500字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1

甲方:(投资者)

乙方:(经营者)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办公设备部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姓名: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商讨并确认乙方为经营者、并有权经营所有产品。

3、设备部运营资金由福建浩明工贸有限公司出资运营。

4、甲方之前经营情况由甲方自负,所以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

5、在承包经营期间,所有后勤人员须无条件配合乙方。

二、利润分配:

1公司必须在次月十号之前进行财务结算、并分配纯利润。(账务由经营者独立核算,次月十号之前向投资者提供销售报表)

2、每月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为计算准则,是为当月纯利润。甲方按50%提取利润,乙方按50%提取利润。(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3、在承包期间,双方在账务上必须公开。乙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者委派,在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开支列入经营费用帐内。(所有开支应双方协商同意,并附清单)

三、协议终止:

1、经营期间某一方退出需提前叁个月告知协商同意方可退出。

2、未经同意而自行退出造成的损失,由退出方承担。

四、解散与清算:

1、双方协商决定解散;

2、解散后,甲乙双方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2

甲方:王某

身份证号:

乙方:章某

身份证号:

丙方:戴某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困难很大,运转不良,为了扭转公司局面,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方承诺其拥有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代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x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x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x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x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x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x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江阴分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20xx年xx月xx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苏州粱燕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x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万元,另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注资到位,剩余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到位。

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万元,另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注资到位,剩余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x的股权;乙方占有股份公司x的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x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江阴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x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x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江阴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江阴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江阴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x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至x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江阴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北京燕京啤酒总厂在江阴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x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x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汽车维修相关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

1、出资额、方式、股份

(1)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3)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4)丁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盈余分配,以公司财务为依据,按照合伙人所占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人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合伙负责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负责人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从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状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在不违反法律条例的前提下各合伙成员有权自主处理事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人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延续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续:

(1)合伙事业有盈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主要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由经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尽事宜,应该有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经营所在地工商局留存一份。

合伙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wwW.HC179.Com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

丁方实际出资为万元);

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四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

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5

合资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

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

一)合资期满;

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作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资人:(签字)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6

公司合伙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 经营的 (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处在发展壮大时期,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鉴于乙方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并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住 所:

负责人姓名: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二、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是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是按公司年终合同总额的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3、合同总额:是指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合同总额,不包括挂户项目合同额。(挂户项目分红比例另行约定。)

三、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情况及持有虚拟股数量:

1、甲方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

2、乙方情况及股份比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持有公司 %虚拟股份;

任职: 薪资: 元/月。

3、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四、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2、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股东成员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3、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4、红利发取权,依据公司年度内签订的合同总额按照约定比例发取。

5、乙方获得虚拟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6、乙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全权负责公司“监理板块”。

(二)义务

1、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3、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4、努力学习和自身提高的义务及培养员工的义务。

5、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股东在必要时(自身资质、条件受限时或其他情况)经协商可与行业内相关单位合作开展业务。

7、乙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主要负责公司“监理板块”工作的拓展,同时对公司其他板块的工作也应积极开展。

五、分红

1、每季度根据公司合同总额约定比例计算虚拟股东的净利润。

2、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25个日历天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 %的虚拟股,即甲方将年终合同总额的 %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 万元及以上的业务量,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可以提升至 %,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2、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七、续约事宜

1、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部分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80%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两个月内按时支付;可得分红的剩余20%归甲方所有。

3、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经双方认可:因乙方单方面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季度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季度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季度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4、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乙方离开,如前一季度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季度的分红不用退还,但乙方当季度既有发生的分红甲方应予以结算,并在 日历天内支付乙方。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七.合同期限:

1、合同为 年,始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第七条规定续约;

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规定

乙方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谋取有损公司利益者。发生一次,本协议将对乙方不在享受公司股东权利,情节严重者可送检察机关,特作说明。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方各执一份。

甲 方:

股 东: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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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用人单位(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乙方) 性别:

国籍(地区)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项目)完成止。

双方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

(工种)工作。

2.工作地点 。

3.甲方应在依据本单位的生产技术、组织等条件科学地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明确乙方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4.乙方应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生产(工作)任务为 。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书面形式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为乙方提供规定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种必须提供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进行劳动条件分级,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在招用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

3.甲方应当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5.乙方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执行 工作制。

(1)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订立了集体合同的,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并将相应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月工资为 元,每月支付工资的时间为 日。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7

甲方: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兹有上列甲乙双方当事人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股经营玉环方格品牌设计工作室,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甲、乙二人自20xx年二月八日起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玉环方格品牌设计工作室。企业开设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步行街泰兴苑17幢65号。

二、合伙期间,根据市场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经营项目以及增加投资额。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一、企业的首期启动资金为:投资款陆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叁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叁万元人民币。甲、乙二人各占企业50%股份。上述投资款存入企业联名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由双方共同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登记事宜。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间的风险、负债负担、利润分配

一、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享盈利、共担风险的原则,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办好企业。其中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甲乙双方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经营的收入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应缴纳的税费、劳务报酬等经营费用之后剩余的利润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应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年终进行分配。

三、经营期间,业务订单一笔净利润在3000元以上的,凡是个人接洽的按3%给予提成奖励,具体联系人按4%给予提成奖励。公司的收入盈余优先分期偿还甲、乙双方的投资款。

第四条、合伙经营管理

一、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均需认真负责,用心经营。

二、企业对外以甲方为法人代表,对内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平等。

三、经营期间,凡属企业经营有关的事项,包括对于涉及业务的接洽,财务、账目及财务、账目管理以及借款、还款、聘用劳务人员,工作日期的安排,办公设备的增添、更换,资金的运用,股本的扩大,盈利的分配等等均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否则,造成损失应负关责任。

四、企业开办后,甲、乙双方均应在公司上班,企业视经营状况再确定工资的发放和利润的分成,每人暂定按月工资2500元计酬,并建立公司经营收支账册,双方均应在账册上签名确认。

第六条、合伙经营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均应全心全意投身企业,爱护企业,任何一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企业形象或有违反本协议遵守的不良行为。 二、企业开办期间,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工作。公司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公司提供的设计稿件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双方共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

一、鉴于工商、税务证照等均办理至双方名下,因此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对于合伙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或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赔偿(含罚款)均应由甲乙双方以合伙财产共同负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应由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分担,一方负担超出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七条、合伙人的增加、退出

一、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重新调整合伙出资比例以及债务、利润分配比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于入伙之前和入伙之后合伙经营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伙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法律政策调整),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伙业务,假如退伙导致只有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则合伙组织解散,各合伙人(包括退伙人和继续经营的合伙人)应共同进行合伙业务终止的清算,经清算的合伙资产应在偿还合伙债务之后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盈余

分配,打算继续经营的一名合伙人应出资收购合伙资产,其收购的出资资金作为合伙人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三、退伙人应对于退伙之前的合伙经营债务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对外负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比例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应负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退伙合伙人在按上述条款偿还应承担的合伙债务之后其出资可以退回,出资不宜退回的可以从合伙财产中折价给于补偿。

第八条、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情形则合伙终止:

(一)合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的;

(二)合伙经营的业务重大亏损已难以继续经营的;

(三)合伙人退伙,只剩一名合伙人继续经营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合伙清算

合伙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其职责包括:

(一)清理合伙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七)分配合伙财产、利润。

上述清算事务完毕,则合伙组织自动解散,本合伙协议即失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伙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含增加的入伙人)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共同处理合伙期间的问题,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严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

第十一、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有一份,并留一份企业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8

新建股份制企业发起人协议书(示范)

为设立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 名发起人

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 人为 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 A 为发起人代表。

三、发起人一致同意 公司章程(草案)并联合设立发起人事务,A 任事

务所主任。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五、公司初期资本总额为元,股份总数为股,每股 元。

六、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的—%,其余—%由其他出资人认购。

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A 认购股,占股份总额的 %;

B 认购股,占股份总额的 %;

C 认购股,占股份总额的 %;

D 认购股,占股份总额的 %。

七、 公司的设立费用为元,设立费用由A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或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A(或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 设备(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评估事务所将标的折价实为元,折合股份 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评估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有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因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A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B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C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A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发起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征、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年月日

附件:公司章程(草案)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9

甲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xxxxxx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xxxxxxx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20xx年10月 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2009年10月18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xxxx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10

①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②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③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④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第一条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股东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的股份。股东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_元,享有____的股份。

2.各股东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股东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各股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赢余分配,以此合同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同期内债务先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清偿时,各股东以各股东所占股份比例为据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股份的转让

1.入股:(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总负责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1)需有正当理由退股;(2)不得在经营不利时退股;(3)退股需提前1月告之其他股东并且经全体股东同意;(4)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所有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时转让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总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

1. ___________ __________为总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共同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债务;

2.其他股东的权利:(1)参与共同事业的管理;(2)听从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共同帐册及经营状况;(4)共同决定重大事项。(5)在不违反本合同的条例的前提下各董事成员有权自主处理事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董事同意,禁止任何董事私自以董事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董事会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董事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董事经营与本合同事业竞争的业务。

3.如董事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董事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可由全体董事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届满;

(2)全体董事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解决

(1)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共同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有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负责人在中间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一方经退股程序退股;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存一份签约人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股份制的合同 篇11

甲方(借入资金方):乙方(出借资金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证券交易资金借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信息

一、乙方提供以下股票投资账户供甲方使用:

开户证券公司___,资金账号:___。

二、乙方提供乙方股票资金账户内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000元整(壹仟贰佰万元整),作为“借贷资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借给甲方供其使用;甲方出资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00元整(肆佰万元整),作为“风险保证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双方均得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可使用的乙方上述股票账户内的初始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16000000_元整(_壹仟陆佰万元整)。

三、在甲方风险保证金未投入到上述乙方股票账户之前,乙方的股票资金账户密码由乙方掌握;甲方保证金投入到乙方股票账户之后,乙方必须将密码交给甲方。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_年__月__日至20_年__月__日,共计_12_个月。协议期间如遇股票停牌,甲方可自动续约,协议顺延至该股票复牌,顺延产生的固定月利息收益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可以运用乙方股票账户里授权资金的额度和证券进行证券交易。

二、协议期间,乙方完全不承担股票账户内任何亏损,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包括买卖股票亏损、停牌或摘牌亏损等);乙方也不享受该股票账户内任何交易盈利,乙方只能收取甲方支付的固定利息。

三、乙方有权查询股票账户。

四、协议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取账户的资金、转托管、撤销指定、更改密码或销户。

五、协议期间,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在到达平仓线或者在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需要平仓处理时锁定乙方股票账户并进行平仓操作,除此以外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使用资金或股票进行任何操作。

六、如乙方违反本条第五、第六两款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要求乙方赔偿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如股票账户有盈利,甲方应取得全部盈利。甲方如违反本条第五款规定,需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固定回报等于一个月利息)

七、甲乙双方资金往来均通过约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并以银行转账凭证作为依据;

八、甲方开户行:,帐号:,姓名:;

乙方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帐号:6222_____,姓名:__英。

九、当甲乙任意一方进行涉及资金出入的操作后(例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划拨费用、甲方追加风险保证金等操作),乙方应向甲方发送包含资金调拨原因及金额、甲方最新权益等数据的账单。甲方应在发生资金变动的当日复核账单内容是否正确无误,如甲方未收到账单或对账单内容有异议,须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用于接收账单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即时通信软件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交易的品种和限制

一、甲方的投资范围为沪深A股。

二、甲方买入创业板、ST、_ST股票的单只市值不高于总资产的30%,不买首日上市的新股等无涨跌幅限制或具有资金杠杆作用的产品;

三、甲方不得买入连续跌停(两次及两次以上)后首次打开跌停板的股票(打开跌停的全日,无论反弹幅度大小,均不可买入)。如甲方违规买入,乙方有权随时按市价平仓。由此造成亏损的,亏损自担;产生盈利的,盈利部分扣除。

四、单只个股买入量不得超过账户资产的55%,如有特别股票要超过总资产的55%,需要通过乙方同意。

第四条:平仓

一、协议期内,甲方必须保持证券资金账户总值在平仓线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做平仓,平仓线为甲、乙初始资金总额的85%,即壹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二、当账户市值低于平仓线时,乙方有权卖出所有或者部分股票、更改密码暂时禁止甲方操作直至甲方补仓或终止协议。

三、若出现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情形,可能危及乙方借贷资金安全或利益的,乙方有权平仓。

四、若平仓后,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足乙方的权益(包括借贷资金和利息),甲方必须在3个交易日内补足差额部分,否则以2%计算月息,并承担全部的借贷法律责任。

五、账户总值的计算为账户中的现金加上所有股票的市值;禁止交易的品种不计算股票总值。

第五条:追加风险保证金

一、如果证券资金账户总值低于补仓线,甲方必须存入自有资金使总市值达到补仓线以上方可继续买入股票操作,补仓线为甲、乙初始资金总额的90%,即_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平仓。

二、如果出现平仓情况,甲方如果希望继续合作,必须在1日内存入保证金使资金总额达到补仓线以上,否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三、如果账户总值在平仓线之上,甲方补仓不受金额限制。

四、追加自有资金的方式为甲方将资金存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并以银行凭证作为依据,乙方负责将资金转入股票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

第六条:支取盈利

一、当账户市值累计盈利超过初始甲方保证金和乙方本金总和的110%时,甲方有权提取全部盈利部分,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二、甲方向乙方下达支取盈利的指令后,乙方将盈利金额从股票账户中转出,并在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且划款金额以首次通知金额为准,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盈利划款通知七日内未向甲方转出盈利部分,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不支付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取得全部盈利。

第七条:利息事项

一、融资借款年利率(固定利率)为_15%,利息总额为_1800000_元(壹佰捌拾万元整)。

二、利息支付日:季付(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为一个季度结算,一个季度的最后一天为利息支付日)

三、1、甲方授权乙方以“证券保证金转银行”的方式在利息支付日从股票交易账户中扣除并提取利息(费用扣除后乙方的权益不得低于警戒线,否则应通过方式2支付);2、甲方直接向乙方银行帐户转帐支付。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

一、协议期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减少相应的借贷资金,并按减少后的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二、若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借贷资金,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自愿同意增加相应的借贷资金的,可按增加后乙方借贷资金额重新计算利息、平仓线和补仓线等。

三、协议期内,乙方增加或减少借贷资金,须征得甲方同意。但出现本协议规定的事由或其他可能导致乙方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形除外。

四、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因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导致合同变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到期续约

一、本协议到期结束后,应及时结算,结算办法按第十条执行。

二、甲乙均可提前五日协商继续续约,续约后资金帐户利息支付及其他事宜均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

三、协议期满,甲乙任何一方如无意续约,均需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任何一方的上述通知而在协议到期日终止。双方各自进行资金清算,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3天内结清双方所有款项。

四、甲乙双方如在本协议到期日均无收到对方终止协议的通知,本协议将默认自动续约。所有基本条款均按照本协议执行。

五、自动续约无时间期限,在收到甲乙任何一方的申请3天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协议结算

一、协议结束前一日需卖出账户所有证券,优先支付乙方本金和资金帐户利息12450000元整(_壹仟贰佰肆拾伍万_元整),超出部分全部返还甲方,以银行转账凭证为法定依据。甲方从本账户所获收益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申报并承担税负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可保持一年的追诉权。

二、如果账户资金不足支付乙方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在协议到期日前,甲方主动或者因平仓结束本协议,都须履行支付资金帐户本息的义务,同时超出乙方本金和账户利息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如果账户中的证券因停牌、摘牌等原因不能卖出,在账户中现金能够足额支付乙方本息时,甲方也可要求先行结算,在优先支付乙方本息后,甲方获得剩余资金,暂时不能卖出的股票归甲方所有。

五、合同结算的方式为乙方将资金从股票账户转出,扣除乙方本息后,将剩余部分汇款至甲方的银行账户,以券商和银行的记录为依据。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满三日(股市休市日不予计算)内履行义务,则应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允许乙方授权乙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甲方的交易情况予以保密,不得借风险控制工作之便仿照甲方的交易进行买卖操作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交易情况(乙方授权的代理人除外)。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反。若因为市场交易原因(如证券资金账户的总资产值低于平仓线)终止协议,甲方必须支付借贷期间的全部利息给乙方。甲乙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违约方必须支付初始资金总额的1%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可通过下述两种途径签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方式。通过下述任一方式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甲乙双方到指定现场签订;(二)双方确认身份后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进行确认;以非现场方式签订的合同,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需要,可通过快递方式补签书面协议,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三、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四、甲方同意乙方授权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确认下列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

甲方电子邮箱地址:

甲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甲方传真号码: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其他即时通讯地址: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补充:如乙方签订“第三方存管限制转出”协议,甲方如违约在先,乙方有权自由解除此限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