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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

发布时间:2023-02-09

质押合同(一)篇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使用到合同,如果你不签订合同的话,那你就无法得到更好的保障。可以开始签订已经顺利沟通完成双方认可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方便双方协调及配合。只是您晓不晓得我们的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质押合同(一)篇五”,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一起合同网专题“质押合同”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财务分析报告(本文主要指内部管理报告)是对企业经营状况、资金运作的综合概括和高度反映。然而要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并非易事。笔者认为,撰写财务报告以下六点值得注意:

一、要清楚明白地知道报告阅读的对象(内部管理报告的阅读对象主要是公司管理者尤其是领导)及报告分析的范围。

报告阅读对象不同,报告的写作应因人而异。比如,提供给财务部领导可以专业化一些,而提供给其它部门领导尤其对本专业相当陌生的领导的报告则要力求通俗一些;同时提供给不同层次阅读对象的分析报告,则要求分析人员在写作时准确把握好报告的框架结构和分析层次,以满足不同阅读者的需要。再如,报告分析的范围若是某一部门或二级公司,分析的内容可以稍细、具体一些;而分析的对象若是整个集团公司,则文字的分析要力求精练,不能对所有问题面面俱到,集中性地抓住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即可。

二、了解读者对信息的需求,充分领会领导所需要的信息是什么。

记得有一次与业务部门领导沟通,他深有感触地谈到:你们给我的财务分析报告,内容很多,写得也很长,应该说是花了不少心思的。遗憾的是我不需要的信息太多,而我想真正获得的信息却太少。我们每月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分析报告原本是要为业务服务的,可事实上呢问题出在哪我认为,写好财务分析报告的前提是财务分析人员要尽可能地多与领导沟通,捕获他们“真正了解的信息”。

三、报告写作前,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框架和分析思路。

财务分析报告的框架具体如下:报告目录—重要提示—报告摘要—具体分析—问题重点综述及相应的改进措施。“报告目录”告诉阅读者本报告所分析的内容及所在页码:“重要提示”主要是针对本期报告在新增的内容或须加以重大关注的问题事先做出说明,旨在引起领导高度重视:“报告摘要”是对本期报告内容的高度浓缩,一定要言简意赅,点到为止。无论是“重要提示”,还是“报告摘要”,都应在其后标明具体分析所在页码,以便领导及时查阅相应分析内容。以上三部分非常必要,其目的是,让领导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对报告的整体性认识以及本期报告中将告知的重大事项。“问题重点综述及相应的改进措施”一方面是对上期报告中问题执行情况的跟踪汇报,同时对本期报告“具体分析”部分中揭示出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阐述,旨在将零散的分析集中化,再一次给领导留下深刻印象。

“具体分析”部分,是报告分析的核心内容。“具体分析”部分的写作如何,关键性地决定了本报告的分析质量和档次。要想使这一部分写得很精彩,首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分析思路。例如:某集团公司下设四个二级公司,且都为制造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思路是:总体指标分析—集团总部情况分析—各二级公司情况分析;在每一部分里,按本月分析—本年累计分析展开;再往下按盈利能力分析—销售情况分析—成本控制情况分析展开。如此层层分解,环环相扣,各部分间及每部分内部都存在着紧密的勾稽关系。

四、财务分析报告一定要与公司经营业务紧密结合,深刻领会财务数据背后的业务背景,切实揭示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在做分析报告时,由于不了解业务,往往闭门造车,并由此陷入就数据论数据的被动局面,得出来的分析结论也就常常令人啼笑皆非。因此,有必要强调的一点是:各种财务数据并不仅仅地通常意义上数字的简单拼凑和加总。每一个财务数据背后都寓示着非常生动的增减、费用的发生、负债的偿还等。财务分析人员通过对业务的了解和明察,并具备对财务数据敏感性的职业判断,即可判断经济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合规性,由此写出来的分析报告也就能真正为业务部门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财务数据毕竟只是一个中介(是对各样业务的如实反映,或称之为对业务的映射),因而财务数据为对象的分析报告就数据论数据,报告的重要质量特征“相关性”受挫,对决策的“有用性”自然就难以谈起。

五、财务分析报告的分析手法。

如何才能将报告写活并有自己的特色这里仅介绍本人在报告写作过程中几点所悟:

(一)分析要遵循差异—原因分析—建议措施原则。因为撰写财务分析报告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停留在反映问题、揭示问题上,而是要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真正担负起“财务参谋”的重要角色。唯此,报告的有用性或分量才可能得到提高和升华。

(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采用交集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并存手法揭示异常情况。例如,某公司有36个驻外机构,为分析各驻外机构某月费用控制情况和工作效率,我们以“人均差旅费”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在分析时,我们采用比较分析法(本月与上月比较)从增长额(绝对数)、增长率(相对数)两方面比较以揭示费用异常及效率低下的驻外机构,我们分别对费用增长前十位(定义为集合A)及增长率前十位(定义为集合B)的驻外机构进行了排名,并定义集合C=A∩B,则集合C中驻外机构将是我们重点分析的对象之一,这就是“交集原则”。然而,交集原则并有一定能够揭示出全部费用异常的驻外机构,为此“重要性原则”显得必不可少。在运用交集原则时,头脑中要有重要性原则的意识;在运用重要性原则 时,同样少有了闪集思想。总而言之,财务分析人员要始终“抓重点问题、主要问题”,在辩证法上体现为两点论基础上的重点论。

(三)问题集中点法亦可称之为焦点映射法。这种分析手法主要基于以下想法:在各部分分析中,我们已从不同角度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零散分析。这些问题点犹如一张映射表,左边是不同的分析角度,右边是存在问题的部门可费用项目。每一个分析角度可能映射一个部门或费用项目,也可能是多个部门或费用项目。由于具体到各部分中所分析出来的问题点还不系统,因而给领导留下的印象比较散乱,重点问题不突出;而领导通过月度分析报告,意在抓几个重点突出的问题就达到目地了。故而财务分析人员一方面在具体分析时,要有意识地知道本月可能存在的重点问题(在数据整理时具有对财务数据敏感性的财务分析人员能感觉到本月可能存在的重大异常情况),另一方面要善于从前面零散的分析中筛选出一至两个焦点性问题

六、分析过程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

(1)对公司政策尤其是近期来公司大的方针政策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在吃透公司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在分析中还应尽可能地立足当前,瞄准未来,以使分析报告发挥“导航器”作用;

(2)财务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应多一点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尤其是尽可能捕捉、搜集同行业竞争对手资料。因为,公司最终面对地是复杂多变的市场,在这个大市场里,任何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或行业竞争对手政策的改变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公司的竞争力甚至决定着公司的命运;

(3)勿轻意下结论。财务分析人员在报告中的所有结论性词语对报告阅读者的影响相当之大,如果财务人员在分析中草率地下结论,很可能形成误导。如目前在国内许多公司里核算还不规范,费用的实际发生期与报销期往往不一致,如果财务分析人员不了解核算的时滞差,则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4)分析报告的行文要尽可能流畅、通顺、简明、精练,避免口语化、冗长化

拓展阅读

[协议参考] 经营权质押协议(篇五)


我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必定离开不了合同这个东西,签订好劳动合同是需要多加重视的。签署好了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约束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可是,我们的合同范本又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协议参考] 经营权质押协议(篇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质人):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的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所负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5.1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依法行使质权,将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5.2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全力配合。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6.2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6.3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7.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将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甲方。

7.3在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9.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9.3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9.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合同: 债权质押合同(篇一)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范本这个东西,签订合同是一件十分有必要的事。只有签署好在你们之前就沟通好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在制定借合同时会不会借鉴别人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实用合同: 债权质押合同(篇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

(一)被担保主债权的范围

对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各国立法规定大体相当,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质权人可就出质合同债权优先受偿前述主债权和各项费用。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当然,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在上述质押担保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二)对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

合同债权质押产生的质权系以质权人基于担保目的而对出质债权之交换价值排他性支配的权利。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受到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之行为的约束。

1、对出质人的约束力

1)对出质人的约束及界限

合同债权设质后,出质人不得取得、转让、免除或放弃出质债权;不得就出质债权主张抵销;亦不得以清偿期限的延长或利率的降低等方式变更出质债权的内容,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但经质权人许可者例外。如此约束出质人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质权人的利益。因此,在不损及质权人利益时,对出质人约束应趋于缓和。

2)出质人对第三债务人的催告义务

出质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得向第三债务人单独请求给付,但这很容易导致出质债权因诉讼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所以,为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出质债权,出质人应当采取中断诉讼时效的的措施。由于出质债权之特殊性,这类措施以出质人向第三债务人及时催告为宜。

2、对第三债务人的拘束力

如前所述,第三债务人是出质债权的债务人。合同债权质押对第三债务人的约束表现在:

1)对第三债务人清偿行为的约束

第三债务人接受出质通知或就出质事项为承诺后,对出质人不得单独为清偿行为。其应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清偿,或经出质人与质权人一方同意后方可向他方单独清偿。

2)对第三债务人抵销行为的`约束

第三债务人接受出质通知或就出质事项为承诺后,如取得对出质人享有的债权,不得主张以该项债权抵销出质债权。如第三债务人对出质人享有的债权是在接受出质通知或就出质事项做出承诺之前取得的,如其未告知质权人,亦不得抵销;但在已明确告知质权人的情况下,可视为质权人自愿放弃对第三债务人的约束,第三债务人可主张抵销。后果由质权人自行承担。

3)第三债务人的告知义务

第三债务人接受出质通知或就出质事项为承诺时,应对质权人负告知义务。如告知其对出质人所负债务是否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是否对出质人享有抗辩权以及是否可抵销出质人的债权等等。如未尽通知义务,质权人又无恶意的情况下,质权人可就全部出质债权向第三债务人主张权利。如已尽通知义务,在产生不利后果的情况下,由质权人自行承担。

(三)对质押合同当事人的效力

合同债权质押对当事人的效力,是指债权质押合同中出质人与质权人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中,权利和义务总是相一致、相对应的。质权人的权利就是出质人的义务,质权人的义务也就是出质人的权利。因此,以下仅探讨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留置证书权。出质人交付合同文本、借据或欠条等债权证书后,质权人有权留置该类证书,以限制出质人再次凭借债权证书对出质债权再行转让、质押等行为。

2、孳息收取权。出质债权如有法定孳息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该项权利的含义与动产质权中的孳息收取权同义。孳息收取权是出质债权的从权利,应附随出质债权转让。因此,合同债权质押时,其孳息一并出质。

3、优先受偿权、直接收取权和提存请求权。在动产质权中,质权人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拍卖、变卖或折价来达到优先受偿的目的。但在债权质押中,由于合同债权未必适宜拍卖、变卖,因而优先受偿权一般表现为直接收取权。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直接向第三债务人请求给付。这种直接收取的权利同样具有排他的优先性。质权人行使直接收取权,非以出质人名义为之,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收取。直接收取权的方式包括一切实现出质合同债权内容的诉讼和非诉讼手段,如对第三债务人进行催告或提起给付之诉、申请诉讼保全、破产申请及破产债权申报等。

债权是期限性权利,如果出质债权的清偿期和被担保主债权的清偿期限不一致,质权人如何行使优先受偿权就显得较为复杂。第一种情况是,出质合同债权清偿期已到而被担保主债权清偿期未到。此时出质人和债权人可以协商,以收取的标的物提前清偿被担保的主债权。如果出质人不同意提前清偿,质权人有权请求将给付标的提存。提存物为动产时,质权存在于该动产之上;提存物为金钱时,质权存在于提存金之上。这是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的具体体现。第二种情况是,出质合同债权未到清偿期,而被担保主债权清偿期已到。此种情形,如第三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则债权质权消灭;如未履行,质权继续存在,但出质债权未到期,质权人不能强迫第三债务人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履行债务。当然,第三债务人自愿放弃期限利益则不在此限。

4、代位权和撤销权。质权的实现主要依靠第三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如果第三债务人故意使其责任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或不应减少而减少,将危及其清偿能力,进而损害质权人利益。质权人行使质权时,实际已经代替出质人成为出质合同债权的权利人,也就是第三债务人的债权人,可行使出质人享有的权利。因此,作为债的保全措施的代位权和撤销权,质权人也有权利行使。

5、质权人的义务。一般而言,质权人的义务主要应该包括:

1)妥善保管出质合同债权证书的义务。质权人在占有债权证书期间应妥善保管债权证书。因保管不善,致使证书毁损灭失的,债权质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质权消灭后之债权证书的返还义务。被担保的主债权因清偿或其它原因而消灭,质权亦消灭,质权人应及时将证书返还出质人。

3)不得滥用质权的义务,这主要是说质权人不得逾越质押担保范围就出质债权行使权利。

4)通知义务。质权人的通知义务主要体现在: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履行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在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应将履行情况通知债权出质人;并通知债权出质人收取实现被担保债权后的多余财产,或将多余财产予以提存,而将提存情况通知出质人。在被担保的主债权因清偿或其他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将质权消灭的情况通知第三债务人。

实用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篇一)


在双方进行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只有在签署好属于你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一份规范的合同应该是怎样的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实用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篇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股权登记机构(丙方):**产权交易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共 股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所投资的 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到丙方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权托管凭证》和《股东帐户卡》,并办理质押股权冻结封存手续。

第二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被丙方冻结封存的股东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 甲方应就股权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如果发生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在丙方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三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三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到丙方办理股权解封、转让过户手续,并将转让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通过丙方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一条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质押手续费: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股权保管费(按年收取):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质押手续费和股权保管费全额汇入丙方指定帐户。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见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