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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1-24

交易协议书1500字通用。

合同有很多种,但归根到底还是一种,那就是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在签合同范本的时候,尽量清楚其中的要点。只有在签订好了一定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可是,我们的合同范本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易协议书1500字通用”,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易协议书 篇1

【交易合同范本】2手车交易合同范本

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合同

示 范 文 本

(20xx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出卖委托人(以下简称出卖人),是指委托居间人出卖二手车的当事人。

本合同所称的买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买受人),是指委托居间人买入二手车的当事人。

本合同所称的居间人,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依法设立的具有二手车经纪活动资格的组织和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二手车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

接受委托从事二手车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不具备上述资格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合同。

三、委托人在委托有关二手车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居间人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的营业执照、有关服务范围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居间人应予以配合。

四、出卖人必须拥有出卖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五、本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违约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

六、本合同有关二手车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协商约定;佣金由居间人与委托人协商约定。

七、本合同有关条款下均有空白项,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出 卖 委 托 书

出卖委托人

居 间 人

委托事项

委托出卖价格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佣 金

其他约定

买受委托人(签章)

居 间 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买 受 委 托 书

买受委托人

居 间 人

委托事项

委托买受价格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佣 金

其他约定

买受委托人(签章)

居 间 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

出卖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完成二手车交易的相关事项,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三)丙方基本情况:

单位代码证号 □□□□□□□□□ 法定代表人

执业经纪人 执业经纪人证书号 □□□□□□□□□

执业经纪人身份证号 □□□□□□□□□□□□□□□□□□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四)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 沪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 色

初次登记日期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年 月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 置

其它情况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由 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保管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 %(20%)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3.交由丙方代为保管(车辆应存放于丙方指定地点 ,并由丙方和甲、乙双方查验认可)。

(三)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 方(做好签收手续),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同时, 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方应于 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车辆使用人或保管人应于 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

交易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二、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认)购,赎回,撤单,分红方式变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00-14:30(基金认购期为9:00-18:00)。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并预留印鉴。

四、乙方提交申(认)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七、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帐后受理申请。若资金未到,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帐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帐,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八、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赎回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交易帐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后受理申请。如果帐户内基金余额不足,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

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 篇3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交易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会员单位)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甲方作为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注册会员与乙方就交易所贵金属现货以及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自愿签订本协议,协议书。

交易标的物:___________交易所上市的所有交易品种。

交易数量:具体细则参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

报价:交易所以伦敦贵金属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交易所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甲方根据《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点差管理办法》,在交易所人民币中间指导价的基础上,连续报出贵金属现货的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

交易时间:北京时间每周一早上______________至周六凌晨______________不间断交易(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结算休市时间:每个交易日内的凌晨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开休市时间如果有变动以交易所的通知为准。

交易方式:乙方可自行选择通过电话或网络系统与甲方进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协议书《协议书》。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均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金:延期交收交易采用保证金的形式进行,并委托银行进行第三方托管。乙方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要求对交易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乙方托管的交易保证金不享有任何利息。

费用:乙方在参与延期交收交易过程中,需支付如下费用: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等。

1、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

2、延期费:由交易所价格监督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费用及细则参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延期费管理办法》执行。

3、提货费交货费:具体费用及细则参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

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要求对以上费用进行调整。

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及细则参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风险管理:

1、甲方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的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的计算方法:

风险率=客户账户净值÷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100%

客户账户净值=账户余额+浮动盈亏

2、当乙方的持仓风险率小于100%时,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证金,否则乙方只能减少持有的头寸,直至乙方帐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当乙方帐户风险率低于50%时,甲方将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3、乙方因为违规或遇到紧急情况以及交易所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4、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贵金属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要求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实物交割:具体交割办法和细则参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黄金交收管理办法》和《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白银交收管理办法》执行。

开户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开设一个交易账户,此账户由交易所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在试运营阶段必须经过交易所的审核,然后进行激活才可进行交易。交易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2、开户时,乙方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供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以实现与交易所保证金专用帐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如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