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服务合同电子版合集。
现如今,我们在很多场合下都会使用到范本合同,签合同也有很多有注意的地方,不然也容易让自己上当。在写好并签署好自己的名字,写好合同后,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既然这样,您晓不晓得一份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介服务合同电子版合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婚介服务合同电子版【篇1】
甲方:(征婚者) 身份证号码: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基本内容:
1 服务形式:单次约见、会员制式、网络征婚、广告征婚、其他服务
2 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 服务次数:
4 合同有效期: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5 收费标准:服务费 元(大写: )
定金 元(大写: )
婚介成功费 元(大写: ,在甲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家庭背景等详细家庭信息,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便于乙方开展服务。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还服务费和定金。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给对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予返还服务费和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双方首次见面,甲方必须在乙方安排和陪同下下进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下见面。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私自会见对方,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日后交往行为,属于甲方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定金。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退还定金。若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将不予返还定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4、鉴于恋爱交往本身的不确定性,若甲方与对方交往失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用,若此时甲方表示不继续履行该合同,则乙方退还定金。
5、若婚介成功,甲方应该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婚介成功费,若甲方违反此约定,隐瞒结婚事实或者拒绝支付婚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婚介成功费。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者未促成双方交往之前,若甲方单方决定终止合同的,乙方退还定金和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理费用( ) 元。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未能完成所托事务,则退还甲方定金和服务费,但是乙方有权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开销费用。
三、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介服务合同电子版【篇2】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15日电: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婚姻介绍市场秩序,维护征婚人和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于本月起在全市推广使用。据介绍,此示范文本是全国首个规范婚姻介绍服务的合同示范文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专门的婚姻介绍机构寻找伴侣已被人们所接受。随之而来,本市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大量涌现,在百姓得到了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待规范的问题,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此次出台的《天津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对婚姻介绍服务收费标准、次数、有效期限,征婚人个人信息、择偶要求,征婚人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的承诺,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信息发布方式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合同双方对信息的保密,违约责任、出现纠纷后的解决方式等方面都设立了详细的条款。这对进一步规范本市婚姻介绍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征婚人与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双方签约行为,减少婚姻介绍服务纠纷,维护征婚人和婚介服务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婚姻介绍服务市场的有序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李夏)
婚介服务合同电子版【篇3】
征婚者(甲方):_________
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
1.加入会员□
2.单次介绍□
单次介绍是指(可多选):
(1)给甲方提供令其满意的征婚对象资料;
(2)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互换联系方式;
(3)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见面;
(4)给甲方提供让甲方见面后感觉满意的征婚对象;
二、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个别约见服务;
2.提供婚恋心理咨询和婚恋法律咨询;
3.提供本机构举办的各项联谊活动(收费与免费)。
4.跟据所加入会员级别,按级别内服务条款进行服务。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
1.服务费用合计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足额付清服务费。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其它收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证明身份和婚姻情况的有效合法证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如实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及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3.在甲方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交往过程中,应遵守社会公德,如有欺骗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如触犯法律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在征婚交友过程中发生婚恋矛盾和财物纠纷,应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5.甲方如因自身因素要求终止婚姻介绍服务,乙方不予退款。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热情、诚信、规范地为甲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2.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隐私权,不得侵犯甲方的个人隐私,并为其保密。
3.如乙方不按本协议进行服务或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服务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退款。
4.合同服务期满或终止服务合同后,甲方的个人资料由乙方归档封存6个月。6个月后如甲方不取回资料,乙方有权自行销毁。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几种方式解决:
1.向(婚介行业组织)投诉;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介服务合同电子版【篇4】
甲方:(征婚者)
乙方:(婚介服务机构)
受甲方所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内容:
1、服务形式:单次约见、会员制式、网络征婚、广告征婚、其他服务
2、服务内容:提供对方详细信息,安排双方见面约谈,促成双方交往
3、服务次数:
4、合同有效期: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5、收费标准:服务费xx元(大写:xx)定金xx元(大写:xx)婚介成功费xx元(大写:xx,在甲方结婚登记后支付)
二、双方义务:
1、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信息、工作情况、家庭背景等详细家庭信息,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便于乙方开展服务。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还服务费和定金。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给对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予返还服务费和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双方首次见面,甲方必须在乙方安排和陪同下下进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下见面。若甲方未经乙方允许私自会见对方,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日后交往行为,属于甲方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定金。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退还定金。若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将不予返还定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4、鉴于恋爱交往本身的不确定性,若甲方与对方交往失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用,若此时甲方表示不继续履行该合同,则乙方退还定金。
5、若婚介成功,甲方应该在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婚介成功费,若甲方违反此约定,隐瞒结婚事实或者拒绝支付婚介成功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甲方追索婚介成功费。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者未促成双方交往之前,若甲方单方决定终止合同的,乙方退还定金和服务费,但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理费用xx元。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未能完成所托事务,则退还甲方定金和服务费,但是乙方有权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开销费用。
三、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