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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供应合同

发布时间:2022-11-17

供应合同之一。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越来越重要了,只要有可能,就一定要清楚明白合同中的隐含条件。需要我们认真坚持并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大名,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一份规范的合同应该是怎样的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应合同之一,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_____%,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______%,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供货合同范本三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长期供货合同。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

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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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料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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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的世界,签订合同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事情。签订合同也是一个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必须的行为。想必你也在网上搜集过合同范本吧!你也许需要"沙石料供应合同"这样的内容,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沙石料供应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因建设___市政工程需要,___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将工程所需的砂石材料及标准砖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执行。

一、供货地点:

_______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二、供货内容:

上述工程所需的碎石、石渣等。

三、质量要求:

1、碎石规格为20—40mm,要求碎石清洁、符合砼配合比要求。

2、碎石含泥量不得大于2%,含屑量不得大于2%。

3、石渣规格为50—150mm。

四、供货要求:

1、数量:碎石约81650m3,石渣约4554m3,结算按乙方送至现场后甲方施工员签字单据为准。

2、按甲方需要量供应(提前1—3天通知),不得因原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五、供货单价:

碎石元/立方,石渣元/立方。(以上价格包含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他未列材料,由双方以补充合同进行增补。)

六、结算办法:

工程结束后一次结清。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

代表: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乙方:

代表: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沙石料供应合同(篇2)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长期收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 立方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院内货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财务在供货时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甲方有权调整砂石料价格。

乙方向甲方供应价值10万元的材料作为供货保证金 ,超过保证金部分甲方当即现款付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30天。

合同到期后,甲方在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沙石料供应合同(篇3)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乙方生产的砂石料,乙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向甲方供应总方量立方米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____;

2、交货方式:签收发货单;

3、交货时间、数量:由甲方电话通知,发货的时间、品种、数量以"藤县丽新吉祥石场"开出的发货单为准。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人民币/立方米的供货价格为准。其中:

运费:________元/立方米;1-3石________元/立方米

石粉:________元/立方米;石渣_________元/立方米

片石:__________元/立方米。石料的价格不包含运费和税费。

付款方式以转账或者现金给付。

2、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____元的预付金,超过预付金部分乙方按月结月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乙方可以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5天。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在乙方开出的"发货单"上签字后的单据作为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数量、质量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单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履行:

5、单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该项目完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供方:____需方:

负责人:____负责人:

年月日____年月日

沙石料供应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乙方能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供给石料,按照诚信、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后续签合同。

二、供料项目:公分石、细砂。

三、供料规格及质量要求:

1、公分石(1-2.5公分),非风化石,针、片石;

2、细砂(含泥量≤2%),非风化石,针、片石。

四、供应数量的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生产需求量组织生产,细砂与公分石按每月总量比例2:1保证砂石料的供给。必须保证甲方的生产需求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20xx年7月1日前乙方必须保证每日供给甲方砂石料400m³以上,乙方生产若超出所供甲方需求外,乙方可以向其他方供应砂石料,若如遇气候、停电、机械故障和政策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外,乙方不能无故停止向甲方供料。

五、砂石料出场价格:按公分石45元/m³,细砂45元/m³(不含运费)计价,有效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六、砂石料的运输:砂石料由甲方指派两辆厂车自行承运。乙方必须协调好甲方的两辆厂车装货时不排队,不受阻。

七、砂石料的验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供给的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料场,经甲方收料员在交易单据上签字后(驾驶员签字无效),返还至乙方的该联单据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收料员签名后视为此次砂石料验收合格,如不符合甲方收料员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此车砂石料,并要求乙方立即收回处理。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每月的1至5日前为结算日,以单据为结算凭证,支付上月所供砂石料款,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收发票。

九、双方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必须认真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互相监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沙石料供应合同(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砂石料供应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石子、水洗沙、戈壁料。(材料规格、粒径、型号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采购)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万庄纬一路与万和小区交口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 元/方, 石子 元/方, 石子 元/方,细沙 元/方,戈壁料 元/方,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 。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 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 日

沙石料供应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建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需要碎石规格2-5cm作为施工用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 乙方从20xx4年4月21日开始为甲方供应碎石,每天供应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 甲方碎石需要量及供应截止日期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准

三、 材料价格

碎石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单价为53.00元/吨(含装、运费及税金发票等费用);

四、 计量方式

以甲方现场地中衡检斤或路段检尺(以试验室检测比重为准)

五、 质量要求

乙方供应的碎石必须经甲方实验室检验符合沪宁扩建工程设计规范及监理工程认可的标准。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到场材料的验收工作;

2、 甲方提供经检校合格的计量器具;

3、 甲方负责计量后材料的存储场地(路段);

七、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乙方场地的运输道路畅通,装车及时;

2、 乙方负责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八、 质量检验及验收

检验:甲方在装车时对材料进行外观验收,甲方对外观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装车,且甲方对已进场的产品随机进行抽样检测,如技术性指标等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将已进场的产品予以退回,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甲方检斤开出的“检斤小票”必须经甲方现场收料人员签字验收后,再经过甲方核算员复核,为乙方的结算依据,如检斤小票上只有甲方人员一人签字或不签字的视为该车材料没有进入甲方场地一律作废。

九、 结算与付款

1、 每月25日前结算,乙方赁甲方开据的验收后的检斤小票进行结算;当月检斤小票当月结算。

2、 付款方式:以银行结转支付;

3、 付款办法:5月25日前付80%,6月25日前付清。

十、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甲方月生产计划需求保质保量供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乙方应赔偿损失给甲方。

2、 甲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货款,如不能及时支付货款,造成供货无法正常进行,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质量、计量异议的提出与处理

甲方对乙方供应的产品有质量、计量异议时,应及时向乙提出,乙方派人到工地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有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有关技术标准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处理。

十二、甲乙双方如有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另立协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互相之间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双方在合同履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沙石料供应合同(篇7)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甲方建设施工所需原材料供应一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原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

二、质量要求:

1、碎石符合公路建筑材料质量标准要求:

2、按照甲方约定的石料厂运料,如有变化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技术人员检定符合标准认可后方可进料。进场数量最终根据实际进场为准。

3、必保项目:

(1)质检员外观检查不得有泥块等其它杂质。

(2)进场材料不得含有风化岩,风化岩含量不得超过0.5%。 (3)进场材料含水量不得超过1%(雨天除外)。 三、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为 ,由乙方负责运输。

四、交货期限:甲方以电话形式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数量及到场时间,交货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五、价格: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费及税金。 六、结算方式:

1、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

2、结算时乙方出具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七、甲方责任:

乙方所供应的材料,经甲方质检员、收料员验收合格计量,并联合签字。不符合协议中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场。入场后一经发现,甲方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同时乙方必须负责将不合格的材料清除出厂。

1、甲方采取打方进行计量。

2、对于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需原材料,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全部货款的5%罚款。

八、乙方责任:

a)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通知,按时、保质、保量、进行供应。

b)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c)如乙方乱开供料单或私自变更山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经对方的同意均不得随意变更和中止。否则,应承担其变更和中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本协议履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诉讼解决时,双方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今日合同: 材料供应协议一篇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范本这个东西,签订合同不是我们的出发点,保护自己的利益才是。可以开始签订已经顺利沟通完成双方认可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那么签订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今日合同: 材料供应协议一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1.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沙石至甲方工地内(崇义镇桂桥村),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料场。

2. 甲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乙方购买。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供货单价(此单价不包含税金,发票)

1. 连沙石 _________元/立方米;

2. 1-3石 _________元/立方米;

3. 石 粉 _________元/立方米。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根据双方确定样版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向乙方购进所需沙石,甲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乙方确认后, 乙方应在3日内将该沙石送到甲方工地,如有延期每日赔偿损失______元。 (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费又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材料每供货满200000.00元,乙方需付款给甲方80%,每次结算的款项甲方应在10日内支付给乙方,在乙方提供完全工程所需的材料后,甲方必须在运完沙石后一个月,全额结清乙方所垫沙石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在乙方完全提供全部工程所需材料后,甲方必须在运完沙石后一个月,全额结清乙方所垫沙石款,如有违约,甲方需承担全部工程款的日3‰的违约金。

八、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日期: 年月日

合同收藏: 苗木供应协议一范本


在平时生活当中一般需要使用到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经过双方的协商。我们制定并签署好说好的合同之后呢,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你目前是否在寻找相关的合同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收藏: 苗木供应协议一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个月)。

1.4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专利权

6.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运

8.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质量标准

9.1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误期索赔

11.l.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质量索赔

11.2.1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不可抗力

12.1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争端的解决

14.1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诉讼地为广州。

14.3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其它

21.1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