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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

发布时间:2022-09-01

[优质协议] 租地合同之一。

当今社会在交易时一般都少不了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要选择双方满意并且合适的。是时候对自己现在需要的合同进行签订了,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你了解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优质协议] 租地合同之一”,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三间平房和正面大约2亩地租给乙方闫芝峰所用。

一、租房地租金一年为一万元整,20xx年7月15日付五千元,剩余五千元在半年以后20xx年1月15日付清。

1、本合同期限为三年(从20xx年7月15日开始房租一年一付)。甲方必须无条件给乙方提供水电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所用地方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处理好(如:村民干扰或其他给乙方造成不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利让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2、甲方必须给乙方保证道路畅通,以便车辆通行。在公家或村里要占用此地方,甲方必须按乙方所占时间以外的房租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不退或其他条件乙方可以向公家机关起诉,追究法律责任。

3、在合同内甲方不得给乙方涨房租。如在合同内甲乙双方不按合同来做,双方任一方都可以用法律甲方必须把院内所有乙方不需要的东西按时给乙方清理完毕。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处理。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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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协议] 试用协议之一


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我们一定要再三确认,在回过头来签合同。在签订好合同并签署好自己的名字后,可以更好的保证双方交易能够顺利完成。可是,我们的合同范本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优质协议] 试用协议之一》,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试用期的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不得延长或增加试用期限,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知识延伸: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我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不难看出,最长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六个月。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其实都不是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的,关于试用期期间的待遇和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优质合同:服务合同之一


签订合同是交易过程中非常常见的一步,签订合同是一种正规的法律行为。只有签署好了很重大很有意义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么,想必你在找可以用得到的合同范本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优质合同:服务合同之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今日协议: 租地协议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双方协商签订好合同后能够省去很多麻烦。只有在签订好了一定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那么你有没有了解过合同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今日协议: 租地协议”,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惠安县辋川镇京山村境内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大小为________平方米,长______米,宽______米 ,形状为________形,土地证编号。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用该地用于建设生产厂房,搭建办公场所及生活宿舍等附属设施。

三、租期: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 至20xx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该场地采用每年计算方式, 20xx年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月____日每年的租金为 万元(大写: ),20xx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月____)。

五、付款方式:每半年交一次,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 至____月____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____月____日 至____月____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六、交付场地:○将该场地交付给

2、甲方应留有给乙方三个月的厂房建设时间,乙方;○并免计租金;

3、甲方现有大门应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并留有大门至该场地的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专进出通道(水泥道路,货柜车能进出);

5、用变压器一台,并根据以后乙方用电情况,协助乙方升级变压器;5甲方应留有通向该场地的自来水接口给乙方使用

6、甲方指定向乙方提供所租场地的排水通道,并保证在暴雨天气的情况下,乙方办理生产所需的营业通道能够满足整个厂区的排水问题;执照等手续时甲方必须提供所需相关证件。

七、场地地面以上的厂房及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所投资金,用作抵扣租金,扣完为止,多还少补(另附投资预算表)。

八、续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则需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九、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做好场地内除建筑物以外的生产设备的转移工作,并将场地退还给甲方。

十、本合同终止后,该场地地面以上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十一、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要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合法手续给乙方建设厂房,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十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乙方的厂区。

十三、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场地。

如因国家建设需要,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

十四、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未发生的租金。

其他原因,提前承租方的误工补贴及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未发生的租金及未扣除完的建设投资资金给乙方。

十五、乙方只负责场地租金及水电使用费用,其他费用概不负责。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七、本合同画横线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