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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

发布时间:2022-11-01

精选合同: 房地产合同(示范版)。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范本这个东西,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制定并签署好说好的合同之后呢,可以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精选合同: 房地产合同(示范版)”,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拟委托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位于 ,性质为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量面积为准)。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寻找、搜集、挖掘潜在购买客户,

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协议,若不同意继续合作,则协议自动终止。

三、销售代理费

1、取费标准

代理费标准:成交合同额的2%

2、支付条件

甲方与购买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客户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确认乙方上月满足支付条件的房源明细,并于确认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销售代理费,乙方收到代理费时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全额发票。

4、因客户对预售/销售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支配,与乙方无关。

5、在委托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不视作乙方的代理任务,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四、客户确认

1、客户首次到访必须由乙方人员通过乙方的渠道带到现场,经确认是首次到访客户后,填写《团购看房单》。电话预约

无效。

2、客户的确认以填写《团购看房单》的形式进行确认,由客户、乙方现场渠道人员、甲方授权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此单一式三联,作为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客户的依据及客户享受团购优惠的凭证。代理商发生客户重叠的,以《团购看房单》作为判别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3、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款当天,甲方将根据客户确认记录与乙方签署《成交确认单》,以确定客户成交的事实。

甲方授权负责人:;电话号码: ;

乙方现场渠道人员: ;电话号码: 。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的宣传资料电子版。

3、甲方负责将项目信息及时传送给乙方,如果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或组织活动,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对客户统一口径和对已有客户的维护。

4、甲方组织大型活动, 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提前预热和客户积累,保证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5、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它收取购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

6、对乙方的营销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通过自己的渠道对甲方项目进行宣传,主要通过 等形式进行推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客户发放项目宣传资料。

3、在委托期内,乙方应制订详细的服务计划,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情况。

4、乙方可邀请其客户参加甲方组织的客户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客户邀请。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对外报价,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房屋价格,乙方擅自变更的,变更行为无效,且乙方应赔偿客户损失和甲方遭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6、乙方不得擅自对客户进行相关的承诺,也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本代理事项无关的活动和宣传。乙方无权收取客户

任何费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费用产生的任何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7、乙方客户在购房后,如出现退房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将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乙方应当积极开展销售代理业务,随时应甲方之查询要求,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合同约定进行销售代理服务工作,不得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如因乙方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产生的任何客户投诉,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的,甲方应按应付款的%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代理任务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的投诉或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结算的代理费用。不足以弥补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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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合同: 房地产协议wps版


合同分为多少种类别,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我们要仔细签订好这一次非常重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约束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那么我们常见的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合同: 房地产协议wps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订立

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五章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与管理

第六章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法。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咳嗽谥Ц妒灼诠娑ǖ姆考劭詈螅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p>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第五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

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第十条 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十二条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的,其设定的抵押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第十八条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九条 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偿还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谢谢!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抵押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条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以及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厂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用与管理。抵押人在抵押房地产占用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三十八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使抵押房地产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的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第六章 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 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三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四十四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因下列情况而中止:(一)抵押权请求中止的;(二)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三)发现被拍卖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四)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五)其它应当中止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二)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四)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五)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五十条 抵押当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抵押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违反前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应当暂缓向抵押人发放拆迁补偿费或者拆迁安置房地产权登记证件,直至法院作出判决为止。拆迁期限届满,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可以依法实施拆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五十二条 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推荐合同: 房地产开发经营协议(示范版)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作为一个协议,我们有必要好好了解一番。可以开始准备签订好合适的合同了,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合同范本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合同: 房地产开发经营协议(示范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方: (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 市区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 ” ,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省 市 区 ,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 市字第 号和 市 字第 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约合 亩) ,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 市规划局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小区道路等报建及建设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 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

4、本项目以双方的名义共同开发建设,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房屋销售收入及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双方所付税费从双方应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从共管账户中统一支

付)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分配未销售完毕的房屋。

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

1、合作项目销售期间,按照甲方占 % 、乙方占 % 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按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定期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约定)。销售期满后,双方进行统一结算。

3、 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配的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销售面积甲方占 %,乙方占%进行利益分配。对于不可销售部份按以上约定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建成后的运行成本。分配房屋时,双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3、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

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7、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未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所分得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

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 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在施工期间, 项目规划若需调整及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 《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

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6、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7、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第五条、开发计划和周期

1、本项目计划分 期开发。

2、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因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在项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 时间相应顺延。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工作计划, 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六、协调组织

为了协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适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双方同意组成项目协调小组”,甲方指派专职成员 名,乙方指派专职成员名,专门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七、 交房标准

1、小区内单位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渗工程等,以设计院的施工图纸为准。

2、单位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和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外装修采用高级涂料(市政有统一要求的以市政规划为主),局部可由设计单位选择其它材料。

(2):采用白玻喷涂铝合金窗,喷涂色由设计院确定。

(3):分户门装豪华防火防盗门,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起居室、卧室等处墙面、顶棚完成批挡。

(4):楼房的入口门厅、电梯厅等公共部分采用中高极装修;顶 棚吊顶、墙面及地面,根据设计选用石应英漆材料。

(5):防火楼梯采用水泥地面、墙面作石英涂料。

3、单位工程内的水电安装、电视电话系统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 乙双方协商,设计及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给排水系统仅安装管道部分,厨、卫洁具均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2):电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户内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用电器(包括灯具)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3):电视系统根据设计入户,电视接收天线的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电话线入户、宽带网络线入户,安装智能对讲机。

4、电梯工程采用合资电梯。

5、 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须满足园林绿化的规划指标) ,标准经甲方确认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6、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8、防盗系统工程,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小区内的电视监控防盗系统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9、小区内的游泳池、会馆及商业用房由甲、乙双方确定并包含在小区的建设内容之中,但不包括会馆及商业用房的室内二次装修。

10、变配电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

11、屋顶露台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含防水) 。

12、楼梯:水泥沙浆抹面,防滑耐磨涂料面层,铁艺栏杆、木扶手;复式单元的楼梯水泥沙浆找平。

13、阳台地面、围护为结构地板、铁艺栏杆,均须符合设计标准。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项目如涉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防盗报警、宽带网络等系统的初装及开户费用由乙方垫付,在客户办理入伙时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给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时按面积及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得降低交房标准。本项目交房标准如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影响销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的除外。

3、本项目的所有对外营销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和发布,但所设计的方案必须报经甲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4、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另一方单独组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5、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佰万元 (¥: 万元) ,作为乙方履约定金,不计利息。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如数返还定金。

6、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本项目用地及其建设工程设定担保物权或成立租赁权。任何一方应保证本项目或共管帐户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风险的影响,以致本项目或共管帐户出现法院查封等法律后果;若出现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纠纷的一方应在本项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资产解决自身的有关法律纠纷,不得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第九条第 3、4 项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6 项约定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内,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投资的全部投资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实际投资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投资是指乙方前期发生的各种委托设计费用、报建费用及临建已建工程和与项目工程建设直接有关的其它费用, 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确认) 。

3、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审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按照实际投资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在建工程经双方进行结算后由甲方及时退还实际投资给乙方。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 项的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定金及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乙方除在规定时限内补救完 成外,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本项目总体规划通过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款不少于以下金额:未开发建筑面积(违约时未开发土地面积×容积率)×【销售单价(以违约时的评估值为准)-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违约时的评估 值为准)】×50%如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 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___年__月__日__于__市

合同示范: 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四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范本这个东西,签订合同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第一步。签署好了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同示范: 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四”,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今有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达成楼房产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把自己拥有产权的平方米的楼房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楼房具体位置为:_______市_______区。

三、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给乙方该楼房价款为_______元整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转让费,甲方出具收条。

五、甲、乙双方对甲方所转让的楼房质量、结构、附属设施均无异议,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把其所有房屋产权相关证件一并交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同意出现以下情况即为违约。

1、本合同中的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

2、在乙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甲方签字,但甲方不予配合。

八、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约,则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定金规则。即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房款为标准,违约方向未违约方进行双倍房款的赔偿,并且在未违约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前提下。

2、市场价规则。按届时市场最高价格进行双倍赔偿。

九、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模板]房地产合同


如今在交易时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一件十分有必要的事。我们要仔细签署好这一次重大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协议模板]房地产合同”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委托方:________(甲方) 代理方: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____区域开发的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代理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代理期限续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代理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____%。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____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____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____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9、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____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____日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等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双方可进行协商;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账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一)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等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代理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并按约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二)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____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代理费的计算、支付

(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____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____%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____%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

2、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每月____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自行收取房款。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擅自签约金额或收取房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且该套商品房不予计算代理费。

2、甲方逾期支付应付销售代理费的,每延迟一天,须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的比例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向客户作虚假承诺、宣传,因此而引发客户投诉或退房的,该套商品房代理费不予计算,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套房销售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或甲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应结算而未结算的代理费。

5、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撤场,向甲方交接相关资料,并在撤场前完成对已售房源未结事项的办理,甲方将按合同支付相应代理费,如到期仍未到达结算标准的,甲方不再予以结算代理费,因乙方延迟撤场影响甲方销售计划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终止事由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____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它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你写协议: 房地产销售合同(示范版)


现在,合同的重要性想必不用我来说了,你自己应该深有体会,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我们制定并签署好说好的合同之后呢,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你是否在为制定合同而烦恼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教你写协议: 房地产销售合同(示范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合同编号:委 托 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 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 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 代理内容及标准

1. 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 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 销售价格的确认

1) 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 甲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 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

进展情况。

六. 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 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 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

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

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 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 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

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 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

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 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 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 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顾问合同其一


合同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因为它保障了我们的绝大多数合法利益,签订的合同要选择合法正规受到法律保护的。只有签署好在你们之前就沟通好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方便双方协调及配合。只不过,您又知不知道不同类型合同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房地产顾问合同其一》,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x小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xx小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顾问期限

顾问期限为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6日,预计12个月。

第三条 顾问工作方式

(一)工作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就 ·xx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利用其自身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管理模式和工作制度等优势,为甲方及管理商提供 ·xx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及日常运营等专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二)工作方式:

1、顾问期内,乙方派遣由物业管理资深专家组成的顾问团对 ·xx小区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指定一名物管专业人士任 ·xx小区项目顾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协助甲方为 ·xx小区提供上述工作的咨询指导服务。

(三)顾问服务范围是 ·xx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

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章建制、指导管理、实施员工培训、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指导工作等专项工作。

第四条 顾问工作内容(详见顾问方案)

第五条 顾问服务目标

(一)乙方参照政府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对甲方委托的 ·xx小区提供专项顾问服务。

(二)通过对 ·xx小区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选型、智能化系统配置的全面了解和系统认知,选用最符合物业需要的设备,从使用者以及管理者的角度就售后服务、投资与管理成本,提供顾问意见,同时对工程设计、设备选购等提供参与意见;以免引起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维修成本提高。

(三)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小区使用功能和日常物业管理的某些问题,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供相关建议书,以达到便于实施物管服务和降低物管成本的目的,也便于管理运作,亦可以帮助发展商在投资时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通过此项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控制投资成本及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求得更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四)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隐患或妨碍今后日常维修维护的问题,列出遗漏工程,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开始组建 ·xx小区管理机构,订制详细的物业管理培训计划并对 ·xx小区物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准的物业管理队伍,务求令 ·xx小区的物业使用者能享受到高素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顾问期内,甲方可以就 ·xx小区使用"物管顾问荆州利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文字进行对外宣传,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否则,须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 ·xx小区正常物管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2、甲方应履行政府及有关文件、公约中订定的管理条款及责任,并给予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牧业管理建议权。

(二) 甲方于签约后指定专人与乙方及时沟通双方工作情况(此人宜为 ·xx小区骨干人选)。

(三) 甲方应免费解决乙方长期派驻人员的食宿问题。 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图纸资料、 ·xx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通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进度、内外部的消息,以及负责与 ·xx小区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四) 充分支持、并督促管理商积极配合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联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承担因拒绝或未及时采纳乙方各项合理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及影响。

(五) 保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管理资料。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顾问方案中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实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

(二) 乙方顾问团根据 ·xx小区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的专项顾问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提交相关顾问工作报告。

(三) 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随时检查管理商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要求其纠正。

(四) 当甲方有合理正当的理由说明乙方派遣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或由于乙方从事变动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均须提前一周时间派遣新的项目经理跟随原项目经理熟悉 ·xx小区情况及办理工作交接,并保证 ·xx小区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五)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于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责任、权利、义务。

(六) 顾问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开发建设、认真指导管理商实施物管,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对可实施部分予以采纳。

(七) 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项目资料。

第八条 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 ·xx小区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定金30%(即20xx0元),

2、合同实施后,定金转为第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平均支付顾问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始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顾问费总额。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甲方将 ·xx小区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3、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顾问费用,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收费用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收取滞纳金,若拖欠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乙方除收取拖欠款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取违约金。

4、 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之商业秘密、管理资料或项目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它事项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须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顾问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台欲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政府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共 三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安徽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