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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2-10-20

合同分享: 法律服务协议篇二。

用通俗的话来说,合同是我们签署的一份协议,保障自己的协议,在不确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记得一定要在看完合同后再签。可以开始签订你们之间沟通好的的劳动合同了,可以更好的约束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合同分享: 法律服务协议篇二”,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络人:职称:

电话:分机:

传真:电邮: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络人:职称:

电话:分机:

传真:电邮:

为了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获得目标项目的最终合作权,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目标项目之建设方/业主方进行直接洽谈,提供关于项目实施的重要信息,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项目的最终合作权,且由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以合作模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同时,为甲方实施项目的具体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服务等。

1.2 “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严格依本合同约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项。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居间不成功,委托事项未完成:

1.2.1甲方未能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合同;

1.2.2乙方仅提供项目的信息,或联络、协助等一般性服务;

1.2.3对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乙方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第2条乙方权责

2.1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财产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促成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合作的关系对接、提供合作条件及商务信息、参与投标活动并促成甲方中标、协助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实施项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确保甲方收取项目款等。

2.2项目前期,乙方应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时将项目信息或建设方/业主方的项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实施内容、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总价及子目单价、供应材料等。甲方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

2.3乙方提供予甲方的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乙方保证完全满足如下要求:

2.3.1项目情况切实可行、资金到位,施工手续齐备,已能够正常实施。

2.3.2能对甲方取得项目合作权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构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完整准确、真实可靠。若前述文件资料或信息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时,甲方可迳行解除本合同,并对其因此所受之损失主张赔偿;且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4在项目初步磋商洽谈、招投标活动、合作合同谈判签署过程中,乙方应尽居间人之最大审慎和诚信义务,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参与项目、信息沟通、关系对接、业务公关,全力配合提供相关文件信息,辅助具体的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帮助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作合同。

2.5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间服务,以确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实施及顺利处理完结项目全部事宜:

2.5.1协调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在整个履约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5.2代表甲方在项目现场负责货物交接,调试、验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协助甲方向建设方/业主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方案,协助甲方参与项目技术方案论证,向甲方转达建设方/业主方提出的意见。

2.5.4积极协调建设单方/业主方依约履行其应负之义务,如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

2.6在提供居间服务咨询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与项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收集反馈信息,解释有关问题。

2.7乙方应勤勉尽责,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项,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以欺诈手段、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方式骗取甲方资料信息、其他不正当方式使甲方丧失项目合作权的;

2.7.2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

2.7.3怠于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使用行贿、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间服务的;

2.7.5任何其他损害甲方权益或违法违规情形的。若有违反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亦丧失居间报酬取得权。

2.8居间成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乙方可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相应居间报酬,但相应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3条甲方权责

3.1为取得项目合作权,甲方应按乙方及建设方/业主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所必备的市场资料、技术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招标公告要求各种文件资料。

3.2若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甲方可派人协助参加为争取项目所举办的专题讲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访建设方/业主方或客户。

3.3 提供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为乙方提供技术方案论证会。

3.4甲方负责开展项目合作的实质性活动,如参与完成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领取和投递等工作,以及与建设方/业主方进行项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协商谈判、正式签署等。

3.5若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6居间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设方/业主方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4条居间报酬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乙方成功提供居间服务的项目,由甲方将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备案,甲方按照以下给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2以乙方完全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有权取得居间报酬为前提。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3支付居间报酬前,乙方须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予甲方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个人为18.49%,企业为17%)税费后将剩余金额的居间报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银行信息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5条居间费用承担

5.1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除非甲方实现明确同意承

担该居间费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则,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6条居间期限

6.1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履行完毕或终

止之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第7条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若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项,即未促成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7.2居间成功的,双方依约履行完毕各自应负之权利义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7.3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项的,本合同亦终止。

第8条保密事项

8.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泄露该商业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中获悉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项目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为。

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居间报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居间报酬。

第9条转委托禁止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10条其它约定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受之全部损失。 10.2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双方之间雇佣和被雇佣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双方为便于开展业务合作,相互间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针对具体项目出具的书面文件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滥用;否则,由违反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0.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协商解

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费用由乙方负担。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

甲方(章):乙方(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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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协议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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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为: 。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位于 。

2.应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场所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另行支付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1.甲方应派遣专职律师至少一人常驻上述服务场所,且每个正常工作日必须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费。

2.乙方在其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甲方向乙方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诉讼案件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判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口头建议意见,但不承担代为参加诉讼的义务,若确有此需,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本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但应向甲方提供律师服务办公室一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协议]法律服务协议(篇七)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到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经过双方的协商。只有签署好在你们之前就沟通好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既然这样,您晓不晓得一份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实用协议]法律服务协议(篇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优质合同:法律服务协议基础版


合同分为多少种类别,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作为一个协议,我们有必要好好了解一番。唯有在非常重要的合同范本签订好之后,可以增加交易顺利完成的成功率。那么你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优质合同:法律服务协议基础版”,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