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13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27篇。
当今社会中,制度无处不在,通常指的是大家共同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可指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礼仪等规范。你接触过哪些制度呢?以下是整理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和收藏。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一)
一、临时聘用人员(半年以上)应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原则上只有机关工勤岗位和特殊的技术岗位才能临时聘用人员,一般科室不得聘用临时人员。委机关只临时聘请驾驶员、打字员和电脑网络技术岗位人员。
二、临时聘用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拟聘岗位和聘用条件,商人事科后报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然后面向社会(人才市场)公开选聘,最后再提请委党组研究决定。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机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两年一签。人事科要建立临时聘用人员档案。
三、临时聘用人员资格:
①车辆驾驶员应为男性,应聘时年龄35周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未发生过大的安全责任事故,50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再续聘。
②文印打字员应为办公自动化方面的熟练人员,应聘时年龄25周岁以下。
③电脑网络维护人员应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操作系统使用、维护,了解计算机硬件相关知识,熟悉网络运行、维护,应聘时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机关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双方严格按照劳务派遣公司所签劳动用工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学校编制紧缺,特别是工勤岗位编制极少,为提升学校管理品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整体部署,规范工勤岗位服务行为,依照国家用人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工勤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工勤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全校工勤岗位人员。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工勤岗位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工勤岗位的规范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
根据我校工勤岗位需求实际,主要设置生活教师、保安等管理岗位、服务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成立招聘机构,由校长牵头,分管校长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实施招聘工作。
2、编制发布竞聘公告、竞聘须知、竞聘议程、工勤岗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经营合同。
3、组织参聘人员报名登记、印制竞聘相关表册、审查竞聘人员资格和组织落实工勤岗位人员公开招聘会,根据竞聘办法确定符合条件的中选人。
4、落实中选工勤岗位人员租金收缴、合同签订、资产交接和合同期间的.管理。
五、聘用及解聘:
1、聘用:学校与受聘工勤管理岗位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2、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均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满后未续聘,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限:工勤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期、服务岗位人员的经营期均以年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补齐手续后可续签合同,否则解除合同。
3、解聘: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反国家国家法律、法规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合同自行终止。违反学校规定(生活教师从事经营活动,服务人员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等违规行为)予以解聘。
六、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
生活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实施;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由安检室负责制定实施;后勤服务人员职责及工作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制定实施。
七、工资待遇:
1、生活教师、保安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临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2、服务岗位人员以学校设置的岗位为平台,按照学校规定通过给学生洗补衣物、手机充电、烧开水、吹头发等服务方式获取相应的报酬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返聘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酒店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店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部门申报酒店领导批准的。
六、返店员工向酒店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店的录用。
第四条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示具体意见。
第五条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资经理报批总经理。
第六条副经理及经理级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报批-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上岗前要进行全面体检(耒阳市收生防疫站办理健康证);
第八条上岗后,如是在原岗位工作,需要一个月试用期;如在新的岗位则需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通过考试合格持予以转正。
第九条凡离职人员二次入酒店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酒店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条返店员工至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进店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返店一次的`员工,如再次离店,则不再接受其返店。
第十二条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3天解除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三条对要求重返酒店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酒店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四)
xx年,是三利酒店飞速发展的一年,本部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同心协力,完成上级和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请看下文人力资源年度个人总结。
虽然本部门成立不长,但在本年度工作中,通过考勤管理、入离职管理、人事信息档案备案等,确保各项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同时,仍有很多工作没有开展或者不很完善,为此在20xx年开始之际,重新审视完成的工作,总结经验和不足,以便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招聘工作
xx年,随着公司的发展,各部门岗位需求较多,及莫丽斯酒店储备人才等原因。人才需求量较大并且相对需求相对紧迫,因此人力资源部在人员招聘工作方面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从10月份开始,通过网络招聘、现场招聘、校园招聘及内部员工介绍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从10月1日酒店总人数为120人,直至xx年12月31日酒店总人数增至157人,累计入职人员62人,转岗至集团其他部们人员5人,离职人员20人。
在此期间共收取应聘简历、电话、信息等400余份,来公司面试60多人;出差至章丘、烟台、菏泽、潍坊、合肥等地,共8所院校进行校园招聘活动,电话沟通10余所院校,为xx年招聘工作做前期铺垫。
二、培训工作
xx年10月份我部门参加三利酒店组织的技能培训及评比,并最终良好完成考核;从xx年11月10日开始至今,主要协助莫丽斯酒店筹备期人力资源部培训工作,期间实习生协助公司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圣诞节平安夜的.联欢晚会中表现优秀,得到公司领导及同事的一直好评。
三、日常管理
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酒店人员信息统计、协助办理员工健康证、员工入职离职手续、上报酒店人员动态、培训记录、考勤管理及协调集团公司与酒店的各项工作交接等多项管理工作;制定酒店人力资源部各种管理文件及制度5个,其中公司备案2份;修改制定各种管理表格8种,公司备案2种;部门性处理通报3份;设计制作招聘海报及招聘简章;参与协助酒店大型婚宴服务工作;协助酒店员工办理日常事务性工作;办理公司福利发放及酒店各种申请等。
在工作中参与协助sw设计公司完成莫丽斯酒店多项设计工作,并在酒店筹备期间向公司介绍大量酒店专业人事,为莫丽斯酒店开业做出一定铺垫。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五)
本年度公司的年会是我一手操办的,中间有二处环节受到了提醒与批评。以此为戒,日后在工作中再不可犯。
1、阳光普照奖的跟踪:本年度阳光普照奖由厂家提供,一共13样产品,厂家先送货到仓库,仓库清点后就理应由我人资部接手,何时运送,何时分拆,何时包装,包装袋如何安排。可我没有考虑周全,没有做到牵头跟踪的作用。以至营运和品牌互相推来推去,幸好销售总监善意提醒,我第二天紧急跟踪,仅用一天时间,从奖品的运输到分拣配货,到包装一系列问题全部搞定,阳光普照ok。
2、年会通知的正式发放:我们基本做好了年会整个流程,环节,细节的一系列工作,甚至游戏的小小道具,环节的配乐都力求做到完美极致,但恰恰忘记了发放正式的年会通知,我本以为12月31日,每年的.最后一天晚上是公司历年的惯例要吃年夜饭,大家早早就再惦记着,我们人资部也是最忙的时候,但是,我忽略了不在办公室工作的人员,比如理货员,他们是在市外做督导工作的,没有正式的办公室,我只通知了在外的仓储部,但却忘记了理货员一组人,导致昨天他们主动问年会在哪里,怎么去。这明显是我的失职所在,导致总经理亲自给我电话,较客气的训了我一顿。我接受!
在日常的工作中,真的不能忽视每一个细节,哪怕貌似所有人都应该知道的事情,我们必走的流程,还是要正式去走一遍,一是为了正规;二是为了负责。真的落下一个人,都是我的失职所在!从头到尾,从上到下,从点到面,都应该考虑全面!这就是工作的作风!
感谢批评我的人,批评我,是为了我的进步,甚至是一种关爱!
知错就改,坚强的挺过来,没问题!路在脚下,路在前方!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六)
一、在XX年度工作总结:
(一)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
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及内部具体环境的情况,进行XX年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编制了总部组织架构图、定岗定编、薪酬方案。初审各项目公司组织架构、定岗定编、薪酬方案。
(二)招聘与录用工作
1、XX年采用的网络招聘渠道收集人员信息、发掘人才、建立人力资源库。
2、严格遵照公司“招聘与配置管理制度”,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每月初填报“人员招聘计划表”,经执行总厂批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三)关于培训管理
为做好公司的培训工作,促进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发了《培训与开发管理办法》。对培训规划与要求,以及培训体系的建立相应的安排。但是,各部门未提交培训需求计划,以至于公司未出台明确的XX年培训计划。
XX年开展的培训有:财务部参加成都市财政部组织的“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培训。此次培训按培训管理办法先提交外派培训申请,领导批示同意后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员工提交培训小结。
(四)关于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工作是人力资源的一项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
1、准确、及时的拟制每月工资表;
2、关于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共为21名员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的新增、转移、续接等手续;
3、每季度按时填写、汇总、上报《人力资源统计报表》;
(五)劳动关系
1、认真做好员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员工档案一人一档,人事档案一事一档,并及时更新;
2、做好公司员工入职、转正、晋升、调薪、调动、离职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3、做好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在XX年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需改进:
(一)在新员工招聘选拔方面,还需加强学习相关面试技巧,以提高面试效率,降低用人风险。
(二)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使新员工更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公司工作流程,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三)做好人力资源管理与储备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后续我们应多渠道、多方面发掘人才,既要有专业型、综合型人才储备,还要有管理型人才储备。根据企业人力需求,及时将合适的.人才补入合适的岗位,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开拓创新能力不够强。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争取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将思维放的再开阔一些,积极进取、开阔创新。
三、XX年工作目标:
(一)完善各岗位考核绩效指标,建立绩效二级考核体系。完善绩效结果使用,绩效改进机制。
(二)对公司各职能岗位、职位进行职能分析,及时完善岗位说明书。
(三)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及执行力的培训,管理人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的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四)确保社保、公积金申报、停办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确保人员进、出、调动等人事基础资料的及时更新,保持资料及时有效。
(六)加强各项目公司人事专员的管理、培训、沟通,确保人事工作的高质、高效。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严格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紧跟公司发展步伐,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来完善职业技能、提高职业素养。我们将积极贯彻“诚信、合作、创新、发展”的企业理念,加强主动学习、创新观念方法。我坚信,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七)
上半年的工作结束,人力资源是一个特备好的部门,自己进入公司以来,也有很长时间x人力资源工作经验,在这一块还是有自己的一些心得,在工作那么长的时间,还是对人力资源这一块比较熟悉,这半年的人力资源工作也结束了,经过这半年的工作在很多的方面,可以说我自身都有一个质的提高,对比较这半年的工作,HR是让我感觉很好的一个工作,我感觉自己还是很有收获的,人力资源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部门,在这里我自己能力得到的发挥,我的工作能力也是比较出众的,在这半年来我积极的学习,自己工作的相关知识,也懂得了不少东西,现在这半年的工作已经过去,我作为人力资源的一份子,为公司更好的发展,也对自己工作总结:
一、虚心接纳意见,学习新知识
这半年来,我对自己工作最满意的就是随时随地的听取同事的意见,在别的同事休息的时候我一般在忙完自己工作之后,就会学习一些人力资源知识,这是对工作的一种积极态度,我觉得人力资源的知识是很多的,一时半会又怎么怎么能够学的通,在工作之余能够利用好每一分钟,让自己提高也是很好的一种锻炼,这上半年来一直就本着友好的态度在学习,工作也是一样,虚心的接纳意见,大家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我相信,我们都是想着人力资源部更加的好,本着这种共同的目标,有这种相同的方向我们就能够好好地为公司服务。
在半年来,无论是在工作上有多么的忙,我总是会抽自己的休息的时间去学习,总是要不断的学习人力资源的知识,特别是在自己时间充足的时候,对于学习知识的态度,一分不少,也是为了给自己一种磨砺,半年来,我也很清晰的看到了自己的成长,这是在公司这个好的环境下才培养的.,我觉得真的很有收获。
二、工作的取得的成绩
这半年的工作我一直规范好自己,积极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人力资源这半年来,我做到了绝对的认真,为公司不断的注入新鲜的人才,我严格的按照公司的要求把一切的东西标准化,特别是在招揽人才的时候,我一定是严格的把控,凭借着自己这么久的人力资源工作经验,我本着严格的标准为公司的人才注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三、收获
上半年人力资源工作,感觉最深刻的还是那种不断学习的状态,我感觉自己这半年那种学习状态坚持下来,沉淀了那么久,也让我自身得到了一个升华,今后也还会继续保持。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八)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尽最大的努力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认为,这些成绩给我争取加薪的机会。
首先,我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并且从不断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在过去一年里,我参与了公司自主研发新产品的过程,并对针对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宣传做出了一定的工作。我认为这些工作对于公司业务的增长和产品的销售有了一定的帮助。
其次,我在工作中非常注重沟通和协作。我总是认真听取同事和客户的建议和反馈,并及时向团队进行反馈和更新。在有冲突的情况下,我更愿意主动沟通,以达到尽快解决问题的目的。这种合作精神帮助我与同事和客户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推动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最后,在工作中,我也得到了一些肯定和表彰。去年,我作为团队负责人参与了一个技术项目,获得了公司对我个人和团队的表彰。这个项目不仅让我加深了技术水平和管理技巧,还加强了我对工作的积极性。
总的来说,我觉得我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可以为我争取更好的薪资待遇。我会继续努力工作,并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我也准备接受公司的考核和评估,并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九)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加薪。对于一个职场人来说,加薪不仅代表着他的工作得到了公司的认可,更代表着他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体现。因此,如何得到加薪是许多职场人士的共同问题。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赢得加薪。
第一步,是加强自身技能。
在我所在的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个人的职业发展和收入水平。因此,我首先努力学习各种相关知识和技能,参加培训和课程,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同时,我还不断进行自我学习和思考,时刻关注行业动态,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步,是积极参与公司活动。
公司经常会举办各种活动,比如培训、团建、业务拓展等。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提高个人技能,还可以增进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参与公司活动可以让自己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和空间。
第三步,是不断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严格把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我还注意将工作成果向领导和同事进行展示和汇报,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和成果。这不仅可以提高自己在公司的影响力,还可以让公司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价值。
第四步,是与领导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
关系良好的同事和领导可以让自己的工作更加顺畅和轻松。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努力与同事和领导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这样可以让自己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通过以上的努力和思考,我的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也赢得了公司的认可和好评。结果,在最近的一次晋升和评薪中,我成功获得了加薪机会。这让我更有信心继续在工作中努力追求更好的表现和成果。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意识到加薪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和付出来赢得。我相信,只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不断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工作绩效,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加薪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逐渐实现的目标。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
回顾20xx年,人力资源部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和服务中心的积极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和需亟待改进的地方。在此对1020xx年度工作的成绩与不足进行认真总结,为更好地开展1020xx年度工作奠定基础。
一、工作总结
(一)员工配置
目前设置职能部门4个和5个服务中心,人员配置按照定编规定进行合理配备,个别部门存在一人多岗的配置。
现有员工188人,其中各项管理人员36人(其中高层领导2人,中层人员7人,基层管理人员27人),操作层人员152人,此外管理人员中年龄在25岁以上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6人,注册物业管理师1人,中级以上职称2人。
(二)员工管理
1、招聘管理
建立适合公司的招聘渠道。8月29日花费2000元开通新乡人才网会员,主要用于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工类岗位。结合物业类公司实际,通过长垣在线免费发布招聘信息,主要用于招聘基层管理人员及作业类岗位。参加现场招聘1次。
通过各种途径招人、选人,基本满足公司用人需求,今年共计招聘96名员工(其中管理人员10人,操作层人员86人)。
2、日常管理
(1)规范完善员工入职、考核转正、离职等各项工作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相关日常人事手续基本能按规定有序进行。
(2)员工档案是掌握人员基本资料的信息库,档案包括在职员工档案、离职人员档案以及应聘人员档案(存储备用),平时对在职员工档案的清理、补充,基本实现了一人一档。对离职人员按时办好相关手续后及时归于离职人员档案。应聘人员档案根据初试及用人需求情况按应聘岗位进行整理归档,以备今后需要时查选。对员工档案按部门项目进行分类归档。同时建立以上类别员工电子信息档案,便于员工动态信息管理和查询。
(3)按照保密、规范化原则,20xx年6月份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了薪资发放流程。每月及时准确核算报批工资,让员工能按时领取工资。截止20xx年11月,累计支付员工薪资2434406元,其中本部职能部门121572元,龙首苑服务中心413632元,清华苑服务中心784386元,公园xx服务中心344336元,世纪花园服务中心661253元,富美小区服务中心109227元(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
(4)制订下发《人力资源管理手册》,使日常人事工作有据可依,更加规范。
(5)及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在新员工的招聘选拔方面还需要改进思路,根据公司人力需求及人才市场行情随时调整招聘方案及招聘策略。
(二)员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这方面以后重点要把好招聘关,在保证用人需求的情况下,逐步提高招聘要求,力求招聘到有技能、有学历、有素质、有管理才能的人员。其次对现有人员培训提高。
(三)留人方面:由于留人机制不够完善,造成了现阶段公司员工进得来,留不住局面,20xx年各类离职人数74人(管理人员11人,操作层人员63人),其中秩序员流动性较大。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员工离职原因分析,对症下药,制定改善措施。
(四)绩效考核和员工培训方面: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培训考核不到位。运营部主要承担了作业层员工培训及核心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在今后工作中要主动积极配合运营部进行培训考核工作。
(五)人力资源专业知识、物业行业专业知识缺乏,需要加强学习,结合行业实际,更好地来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六)开拓创新能力不够强,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争取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力争做到实事求是的同时,将眼光放得再长远一些,将思维放的再开阔一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一)
20xx年,是人力资源部收获的一年。是人力资源管理从事务性管理迈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真正转型的一年。我部在集团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xx区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同心协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这一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岗位职责是干好工作的标准,因此我部按要求认真履行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对总公司各部门员工的档案、聘用合同书、员工个人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对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入职、离职等手续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日臻完善标准完成。在了解各部门员工的基本情况的同时,着重了解管理层人员的情况,如受教育程度、所学专业等,使人力资源得到更好的开发与利用。在员工招聘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人才市场等一系列手段,争取接纳更宝贵的人才,同时与xx区人劳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xx区人才的输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规范入、离职程序,作好经手物品的交接工作,既保障了员工的个人利益,又避免了公司财产及相关资料的流失。
二、做好员工聘任的基础性工作。
在一年一度的职工聘任与临时员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本人克服了种种困难,对合同内容中的疑问在员工中做了相应的解释工作,协助并监督指导各部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了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障了员工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按照总公司第x号文件《通知》要求,我部围绕着《规章制度》及《培训教材》为基础内容,以贯彻总公司勤奋务实、开拓创新、以人为本、规范服务方针,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岗前、在岗培训。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为各部门培训步骤编排了进度表,做到既加强培训又不影响各岗位工作,在严肃课堂纪律,做好培训记录的同时,将员工参加培训情况、培训考核情况记录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作为今后考评员工的.重要条件,为提高员工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考核、规范服务。
为适应总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及发展的需要,加强各岗位规范服务,全面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制订了《xx考核管理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门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总公司领导批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各部门。经常深入员工当中,工作总结5篇了解实际情况,协调实际工作岗位中出现的员工之间的分歧,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总公司领导,保证各部门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五、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规章制度》编写过程中,主动收集各部门规章制度,协助上级领导编写,为凝聚着全体员工辛勤汗水的书籍早日问世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今年人力资源特意为此问题进行了考勤重申,并与综合管理技术人员讨论后改善了考勤系统,但因公司许多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员工工作时间经常需要弹性化管理,还是不能很好的交上令人满意的考勤数据,但为了防止有些员工“言过其实”,照成考勤不公的结束,考勤系统还需更加完善。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企业名称姓名:
性别:
经济类型:
身份证号码:
企业地址:
户口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1、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年___月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公章名称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_。
3、其他工资形式: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八条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一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其他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聘用乙方为本公司的工作人员,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 乙方基本条件:
1、 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强、身体健康。
2、 熟悉、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定的工作技能。
3、 遵纪守法、遵守厂纪厂规,服从管理,办事认真。
二、 聘用期限:
1、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甲方认定符合“聘用条件”者续聘,但必须重新签合同。
2、因本行工作特殊性,聘用人员必须每人交纳5000元保证金。期间按银行同期利息付给乙方。如解聘保证金本息一次退还。如续聘保证金不退,直至解聘。利息每年结一次。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1、甲方划村由乙方承包。乙方负责 村的.抄表收费管道维修等一切涉水事务。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填写领料单并说明去处,但领取¢20的材料,乙方必须用现金购买,甲方提供成本价。当日接报当日修复,不得拖延。农户负担以外的收取材料费,全额上交公司,否则按收取材料费10倍罚款。
2、每村水费收取每 个月一次。于 月内开始,抄表时间每村为10天,收费时间为10天,每延误1天,扣工资10元,抄表收费率100%。所收取水费及时如数上交甲方,乙方不得滞留,否则将每日交纳3‰滞纳金。
3、抄表收费结束后甲方组织复查,凡复查漏抄水表,抄表不准的发现一户扣乙方基本工资10元。
4、乙方基本工资分工两村每月元分工一村每月元。分成按收费 提成,实施区域供水后分成为10%提成。工资采用收交水费结清当日发放。
5、聘用期间甲方给乙方购买农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一份,农保手续由乙方办理,农保费凭发票到甲方领取。人身意外险,乙方非因公患病或伤亡及相关误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四、工作纪律:
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领导,听从分配坚持出勤。若通知乙方集中或指定修理有一次不到则扣工资20元,并积极完成合同交给各项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工作行为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聘用期内若用违法、违纪、违无、违约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其损失程度扣除相应工资或提前终止合同,解聘乙方。
4、在聘用期间内乙方因执业过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其过错并赔偿损失。
5、维修:接到用户电话,在小时内到场维修,否则罚款元。
6、有事请假并安排好离岗后工作,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每发现一次扣工资20元
7、乙方给用户无手续,接通水者罚款2000元。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一致。
2、本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劳动协议书,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协议终止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本协议自动延续为正式协议;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问题。
第二条 乙方应聘的工作岗位是 甲方根据企业情况有权调动乙方的工作。
第三条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乙方可转为甲方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正式员工将享受企业规定的福利待遇。
1、工资
(1)工资由基本工资+提点组成。
(2)根据不同的岗位及业务水平等分别确定工资和提成标准。
(3)转正后的最低工资(含津贴、全勤奖)不低于 元。
2、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按国家或地方规定执行。
3、加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安排,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予以换休。
4、其他福利
(1)全勤奖。
(2)免费供应工作餐。
(3)年休假。
第四条 乙方若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不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2)消极怠工或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不能胜任工作。
2、甲方若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经国家有关劳动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威胁乙方身体健康。
(2)甲方不能按照本劳动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每月定时给乙方发放薪金。
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3、对乙方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乙方责任
1、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遵守公司的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德。
3、参加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以提高工作能力。
4、乙方应将本人的手机号、住宅电话等通讯方式告知甲方以防耽误工作。
5、乙方未履行辞职手续而擅离职守的,一次性赔偿甲方保证金,由于擅离职守而造成的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予以追讨。
6、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员工守则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使甲方免受损害;在不违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乙方应付的赔偿费用。
第六条 双方需明确的其它事项:
1、附件一〈〈保密责任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违反这些附件中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反合同,故均应按违反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并详尽了解本合同所含条款和条件。
第七条 此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定,立即代替双方之间以前一切口头和书面的合同和协议,乙方确认已与除甲方外的其他雇主终止了所有用工关系或劳动关系。
第八条 甲乙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调解决或在上海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乙方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万元整,甲方在乙方转证后每月工次中抽取10%作为保证金,直到满一万元止,保证金甲方会在协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五)
为有效开展“教师大练兵工程”,深入贯彻落实“青蓝工程”,充分发挥我校优秀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掌握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达到教师队伍“师徒结对、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提高”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特制定我校“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教育局“青蓝工程”实施方案为指导,充分发挥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年青教师快速、健康成长,建立一支思想稳定、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的青年教师队伍,实现我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师徒对象
全校在职公办教师
师傅(蓝方):省、市、县、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在省市县级优质课评选中获奖的教师有培养青年教师的职责(见《横山县中小学名优教师建设实施方案》规定)。
徒弟(青方):近三年参加工作的新聘教师、特岗教师和人才振兴计划教师以及需要在教学业务能力上进一步提高的其他教师。
三、培养目标
总体培养目标:一年适应,两年胜任。通过两年的培养教育、严格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在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上都达到胜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师岗位要求。
1、签订“青蓝合同”第一年的青年教师,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情况,钻研教材,精心备案、课堂教学过程合理、科学,恰当运用电教手段,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作业适中,批改及时。
2、签订“青蓝合同”两年的青年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基本成型,能熟练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能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新授课、复习课、讲评课、实验课全部达标。不但能备好教材,还能备好学生,能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教学目标明确、知识准确、步骤合理、效果良好。
四、师徒职责
(一)师傅(蓝方)基本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在师德风范、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榜样。
2、指导徒弟认真学习“新课标”,熟悉教材、考试要求,对学科教学任务有较全面的认识,指导徒弟熟悉教学常规。
3、指导徒弟钻研教材,熟悉教材,做好备课工作;每学期帮助审核教案8篇以上,提出修改意见;每学期指导徒弟至少在校内上一次公开汇报课。
4、指导徒弟如何上课、如何小结、如何改进提高;每两周为徒弟上1节示范课,同时,每学期至少听10节徒弟的课,并对每一节课都要有详细的评点。
5、指导徒弟认真做好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讲评工作以及试卷命题、质量分析、教学总结撰写等。
6、指导徒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参加课题研究、各项业务竞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徒弟撰写教学小结和教学反思以及期末教学总结。
7、认真指导徒弟分析学生情况和班级现状,制定班级管理措施,传授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
8、每学期按照合同和相关管理要求,对徒弟在结对期间的表现及时作出工作记录和书面鉴定等。
(二)徒弟(青方)基本职责
1、认真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执行师德标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熟悉教材、考试要求,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师傅的帮助和指导,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主动邀请师傅审核自己的教案,以及听自己的课(每学期10节以上);每学期至少在校内上一次公开汇报课。
4、有计划地听师傅的常态课(示范课),每周至少听1节课,并写好“听课心得”。每听一节课、上一节课都要有小结、反思。同时提倡多听其他老师的课,特别是同学科的课,做到取一家之本,采众家之长,创自己的风格。
5、认真做好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讲评以及科学命题、试卷质量分析等工作。
6、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以及各项竞赛、研讨活动;认真撰写好教学小结和教学反思以及期末教学总结。
7、主动请师傅协助分析学生情况和班级现状,制定班级管理措施,多向指导教师请教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
8、每学期按照合同和相关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平时工作记录,写好拜师学习的心得体会、工作学习汇报总结等。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青蓝工程”的重要性。一是年轻教师平时有较繁重的教育教学任务,很少有时间参加比较系统的培训,所以年轻教师的成长与学习基本上是一种无计划的、放任自流的状态,这种状况对于年轻教师的成长极为不利。“师徒结对”的'方式可以让年轻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尽可能地让年轻教师少走弯路。比如年轻教师在课堂调控、应急事件处理、教师语言、教态等方面都可以在老教师的指导下短时间内得到规范。二是结成师徒对子,就构成了学习研究的共同体,会带动全校的研究氛围,这样有利于新老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经常进行观念的碰撞、实践的切磋,形成良性竞争的内驱力,并转化为教师的行为,师徒共同进步,达到了双赢的目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三是充分利用学校现成资源,节约教师培训成本。在教师培训上不管是“请进来”还是“走出去”,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浪费教育资源现象。通过“师徒结对”可以把校内的这种优秀教育资源充分地利用起来,在教学工作中真正实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相互探讨,相互切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教师共同成长局面。
2、加强领导。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刘启胜任领导小组组长,工会、教务、德育、教研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要落实责任人,具体负责“青蓝工程”的制度建设、过程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把“青蓝工程”列入学校工作和相关的管理考核工作之中。无特殊理由而拒绝参加青蓝工程的老师,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提拔任用。每所学校参与青蓝工程教师数量不少于专任教师总数的40%。
3、强化措施。一是学校要按照“青蓝工程”青年教师的培养目标要求,指导青年教师制订自我发展规划。二是分析自身素质和专业特长,确定发展方向;制订措施,明确发展具体途径;熟悉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熟悉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班级管理规律,充分利用现有教学条件,借鉴他人,成就自己。三是学校要在新学年开始,组织师徒结对活动。师徒结对原则上由学校确定,并征得师傅(蓝方)和青年教师(青方)的双向同意后签订“青蓝合同”,指导期为两年。“青蓝合同”一式五份,师徒各执一份,学校一份,另两份存入师徒双方的个人业务档案。
六、考核管理
1、为加强对学校对“青蓝工程”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响水中心小学“青蓝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青蓝工程”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
2、学校将不断建立健全“青蓝工程”的结对帮扶、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每学期对师徒结对过程建立管理台帐,在期中和期末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期末对师徒结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师徒结对两年期满,组织验收和综合考核。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六)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未来和希望,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如何,将决定学校的发展前途和命运。为使我校的青年教师尽快提高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学校选拔部分富有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和他们结对进行传、帮、带活动,使之“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项帮教活动,我们称之为“青蓝工程”。为使这一工程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青蓝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定期召开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青年教师发展状况,加强对青蓝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指导。
2、选配好指导老师,督促落实师徒结对。
3、组织落实方案,加强对活动的全程、全面、全员管理。
4、负责对青蓝工程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和先进表彰。
二、参与对象
“青蓝工程”的“青”为青年教师(简称“徒弟”),“蓝”为指导教师(简称“导师”)。
1、导师原则上必须是师德高尚,敬业乐教,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独到见解的教师。
2、帮带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必须是师德好、工作实、爱学习、好上进、肯钻研,并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
3、“青蓝工程”中的师徒组合,采取组织安排和双向选择、自愿组合并举的办法。
三、双方职责
(一)导师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榜样。
2、每学期初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帮助审核教案每月一篇以上;每学期随堂听青年教师常态课10节以上,课后及时评析,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对青年教师教学常规情况抽查三次以上,指导青方上汇报课一节以上。
3、每学期指导青年教师阅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并指导青年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教育教学叙事或论文。
4、积极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和交流活动,并作好必要的指导。
5、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分析学生情况和班级现状,制定班级管理措施,传授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
6、了解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困难与要求,尽力帮助解决。指导青年教师加强学习,进行教育教学的科研。如指定或提供学习的资料,教科研课题的选择,教育教学叙事和论文的撰写、修改等。
7、每学年写好一篇关于做好青年教师业务培养的专题总结。
(二)徒弟职责
1、认真贯彻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执行师德标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指导老师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主要听同学科的课,提倡跨年级、跨学科听课。要认真写好听课笔记,每学期上汇报课一节,撰写教育教学叙事或论文一篇。
4、每学期保证认真阅读一本或以上教育理论专著,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备课、磨课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竞赛和研讨活动。
5、主动请指导教师协助分析学生情况和班级现状,制定班级管理措施,多向指导教师请教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
6、每学期至少选两篇教学详案,作为青年教师本人业务档案的积累。
7、举行教学汇报展示活动,按指定开课周次,提前一周将开课的具体时间、上课地点、课题报教导处,开课后交一份教案存档,指导老师与教研组长写好评价意见。
8、学年结束时写好一份工作学习的汇报总结。
四、过程管理
1、每年进行一次青蓝工程结对仪式,借此进行敬业爱岗和为人师表的教育。
2、加强对实施过程中的抽查,严格考评环节,谨防走过场。
3、在师徒双方完成考核工作后,及时进行“青蓝工程”的结业总结
五、工作考核
每学期对青年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结对师徒,学校给与奖励。考核从三个层面展开:
一是教学业务考核,主要从教案,课件制作、公开课、示范课或教学比赛等方面评比;
二是班级管理考核,参照学校成功班级评比结果考核;
三是教科研能力考核,主要是考核其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
六、奖励办法
青蓝工程,是一个对青年教师有目标、有计划、分阶段的经验传授过程和自身提高过程。“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胜于蓝”。学校相信,通过我们师徒的艰辛劳动,我校的绝大多数青年教师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成为名师优师,成为肩挑重担、独挡一面的骨干力量。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实施好减灾安居工作,确保房屋受损群众有房居住,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政府发电〔**〕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年度因自然灾害倒损民房、火灾事故毁损民房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民房。受灾前已建新居或另购住房的,无人居住的房屋因灾倒损或因火灾事故毁损的,不列入此次减灾安居工程实施范围。
(二)主要任务。因灾倒损民房及因火灾事故毁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原则上须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别存在选址等困难的,也必须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同时,要抓好水、电、路及配套牲畜圈舍等附属设施建设,满足受灾群众入住后的生产生活所需。
(三)重建方式。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尽量集中重建,有效引导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房屋倒损对象分散、原居住地比较集中且地理位置、地质条件较好的允许自建。因灾倒损房屋、因火灾事故毁损房屋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原则上组织入住敬老院,不再安排恢复重建。
二、实施步骤
(一)过渡安置。各村(居)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人员对因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倒毁和严重损坏房屋需恢复重建对象、受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急需搬迁重建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核实,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简易房、租借当地群众闲置房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受灾重建对象,并按政策落实过渡期生活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二)确定对象。各村(居)在再次排查核实的基础上,于**年9月30日前精准核实恢复重建对象、完善台账、建档立卡,并将《**镇**年减灾安居工程核查情况统计表》和《**镇**年减灾安居工程台账》分别报镇人民政府民政、国土、村建、扶贫部门。重建对象的确定,须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村(居)审核并公示。因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倒毁和严重损坏房屋需恢复重建的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实确定;受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急需搬迁重建的对象,由国土部门负责核实确定。
(三)制定方案。各村(居)于**年10月10日前,根据恢复重建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实施方案,并分别报民政、国土、村建、扶贫等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按照减灾安居工程实施要求,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落实。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补助标准,根据恢复重建进度分期拨付。各村(居)要明确每一户恢复重建对象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恢复重建。从**年10月10日起,各村(居)每10天向镇社会事务办报送一次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五)总结验收。**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镇党政办公室组织民政、国土、村建、扶贫等部门进行逐户验收,并由社会事务办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三、扶持政策
(一)政府补助。核定后的**年恢复重建对象按规定重建住房的,在中央、省、市补助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根据恢复重建对象困难程度再予以适当补助。
(二)资源整合。各村(居)要将减灾安居工程优先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予以保障,科学选址,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政策优惠。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对减灾安居工程重建住房户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恢复重建对象资金压力。
(四)社会帮扶。各挂帮站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减灾安居工程给予项目、政策、技术等方面支持与指导。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发动社会力量捐助,群众互助、亲邻帮工帮料、义务投工投劳,最大限度减轻受灾户重建住房资金压力。
(五)保险理赔。各村(居)要及时联系负责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以及林业保险的承保公司,迅速开展涉险事项的理赔工作,及时、足额将保险赔付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增强受灾群众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实施安居工程的时间特别紧,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关于灾害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组织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责任,密切协作。按照《**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要求,镇人民政府对减灾安居工程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村(居)承担具体实施责任。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安居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社会事务办要负责减灾安居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汇总等工作。
(三)创新机制,加强监督。各村(居)要积极推进集中重建,有效引导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纪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党委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减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事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我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职论处。
3、育龄女职工在备孕、怀孕前以及预产期必须提前告知计生专干,便于学校统筹安排。
二、考勤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迟到、早退按每4次折算成一天事假计入绩效工资考核。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职论处。因公外出,亦要调好课务,填好调课表报教导处存档,并及时告知考勤人员。
4、严禁教师间擅自调课。擅自调课,经学校查实的,原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各罚款每节课50元。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职论处。
6、学校的“半日研修”、集中学习、例会等集体活动,均进行正常的考勤,无故缺席一次罚款20元。周前会无故缺席的,一次罚款50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一次罚款20元。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均需安排好自己的课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3、教职工每学期请假5天的(含病事假)不扣款;超过5天的,按每天80元扣款。病事假达两个月的`,除扣款外,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无故不上班按旷职处理,每天扣款120元。连续旷职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职时间超过30天,按劳动合同处理。
5、根据2002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取消晚婚晚育假。
⑴、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教职工可准假7天。
⑵、女职工的产假及其配偶的护理假:女职工的产假执行国家规定准假128天(包含寒暑假和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男方护理假15天。
⑶、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准假15天;怀孕于4个月流产的准假42天。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的,可给3天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职论处。
注:本细则由校议事会负责解释。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学院章程,规范学院人事管理,保障学院各类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依法办学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学院教职员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院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员工总量和教职员工比例。
第四条学院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决定机构和岗位名称、目标任务、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岗位的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学院人事处是人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院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七条学院新聘用教职员工,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第八条公开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学系、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处申报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人事处进行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二)人事处收集和初步审核应聘材料,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按照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
(三)完成上级人事部门和人事处规定的程序后,由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
第九条学院内部岗位人选进行竞聘上岗,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方案;
(二)公布公示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条学院内部岗位竞聘工作在学院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原则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条学院教职员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学院与教职员工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新进教职员工与学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见习期)原则上为12个月。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在学院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学院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院人事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院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员工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教职员工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教职员工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教职员工违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合同义务的教职员工追究违约责任;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学院可变更其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
(七)一学期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发生重教学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律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分为警告、箭、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箭,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二十九条教职员工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可以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教职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实行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学院及其教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教职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教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七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教职员工与学院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教职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负有学院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七条对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员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违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人事处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其次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详细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聘请、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一般技术人员。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一般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须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起先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其次节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安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阅历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一般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须要,必需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一般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状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实力任用。
第十一条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须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加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觉马上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第十三条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果欠佳,或品德不良,或发觉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起先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供应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供应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平安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二节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一)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二)
一、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二、如何建立完善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
1、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要合法化、规范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依法有权制订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规范有效必须满足三条条件:
一是程序合法,企业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协商、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并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经过上述民主程序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将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劳动保障法规体系的延伸和拓展。对未经民主程序仅是老板想当然,“一言堂”形成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将成为无效制度,因无效制度给劳动者带来利益损害的,企业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内容合法,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各项条款不得与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内容相抵触,否则是无效条款。比如,企业规定社会保险由职工交纳,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后果自负。女职工怀孕立即辞退等等都是违法规定,属无效条款。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既便于企业管理,也便于职工履行,切不可无章可循;
三是履行告知义务,对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要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或者在企业内部网进行发布,员工少的企业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记录,如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最好是职工本人签名,也可以将各项规章制度,制成员工手册,发给员工,凡领到手册的员工要本人签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既体现了民主程序,也遵循了法定程序,让劳动者充分享有参与权和知情权,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
2、企业应建立哪些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要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要有针对性,同时也要方便职工履行。我们认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资分配制度、考核制度、休息休假制度、质量考核考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含各个操作规程)、保险福利制度、劳动纪律、职工培训、奖罚制度、工时制度(含加班审批制度)、劳资矛盾调处制度等。对未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制度,如投资管理、市场运营、财务管理等制度,可不按上述程序办理。
3、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如何保证制度有效,关键是要执行。有了制度不执行,只是一纸空文,企业将会无序前行,最终损害的是企业利益。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中主要抓好日常的检查、考核记录。按劳动仲裁所言:即证据式管理。比如,每月考勤与劳动者核对后签名,工资支付要制作工资表,注明工资项目,并经劳动者签名或能有书面的劳动者本人知情的凭证;确需加班的',劳动者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过批准方认可加班,要不定期进行执行制度检查,发现违规要记录在案,并经劳动者签名确认,或备案有该劳动者违规违纪的旁证材料;计件质量考核,要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等等,总体讲,规章制度执行要抓好各个环节,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及时纠正违规现象,保存好管理资料,依法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利。
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三)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法定名称: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是___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 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 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 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 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灭失,股东可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进行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公司股份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十六条 股东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质询;
4、按其所持股份获取红利并优先购买新股;
5、公司终止后取得剩余财产。
第三十七条 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依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4、在公司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后,不得退股;
5、不得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债券发行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三条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四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保存期十年。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否则,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十八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记载对决议有异议的权力。
第五十六条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对接到召开会议通知,不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出席的董事,视作同意董事决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第五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第六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职责另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六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十二条 总经理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由董事兼任。
第六十四条 总经理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批准的任何董事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第六十五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六十六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职工的民主管理,依法规范职工参政议政渠道。
第六十七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和诚信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六十八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列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十九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七十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形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三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董事、或者聘任总经理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七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第七十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三个,推选监事会主席一名。
监事会成员中有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该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十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十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七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监事表决通过。
第七十八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能。
第七十九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条 本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八十二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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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汉语书写。
第八十四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八十五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八十六条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应当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每会计年度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二十日以前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备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八十七条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接受国家财政、税务的检查、监督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的社会监督。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第八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八十九条 公司税后利润
公司税后利润是指当年的利润总额在按法定税率交纳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第九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一条 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它收入,应当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第九十二条 公司公积用途限于下列各项:
1、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股本。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持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在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九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九十四条 公司红利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九十五条 公司红利分配形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事物股利。
第九十六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代扣代缴社会公众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章 用人、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十七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公司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公司与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按劳动争议法规处理。
第九十八条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和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有权决定招聘和辞退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有权对违纪职工和不合格职工按规定进行处理,职工也可按规定选择单位。
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同时,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总经理、副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相同,届满可连聘连任。
第九十九条 公司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决定的原则,在“企业工资的增长不高于其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收入的增长不高于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形式。
第一百条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职工退休养老金统筹、失业保险、大病医疗统筹等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公司职工有辞职自由,但必须依法在辞职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履行有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必须依法赔偿。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合并、分立由董事会拟订公司合并、分立方案,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两种形式。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至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立。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登记事项已经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时应当解散。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宣告破产: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和公司可申请宣告破产;
2、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按照第一百零七条1、2款决定解散时,应当在决议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清算组人选。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第一百零七条3款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第一百一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一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公司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缴纳所欠税款;
3、清偿公司债务;
4、股东按股份持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 通告和公告办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的重要会议、决议、公司的重大活动事项应及时通知全体股东和社会投资者以及公司的债权人,并分别采取通知或公告办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议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通知公司全体股东。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分别由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主席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全体监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的下列事项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向全体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公告:
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等;
2、股东会议决议、会议纪要;
3、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新股认购方案;
4、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额、种类、用途、利率、还本付息办法、期限,如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公告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的转换条件及方法;
5、公司股本的增加或减少,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股份转让及相关事宜;
7、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层等方面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8、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与清算;
9、公司章程修改的内容及条款;
10、国家有关部门认为应公告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章 章程修改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修改公司章程,章程的修改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一百二十条 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草案,提请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第一百二十一条 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应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更改公司名称;
2、更改、扩大和缩小公司经营范围;
3、增加或减少公司发行的任何类别股份的总数;
4、更改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类别,以及变更全部或部分股份优先权;
5、增设新股份类别;
6、扩大股份的认购范围,改变股票交易方式;
7、改变每股股票面额;
8、增设或取消可转换债券;
9、章程规定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以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的其它条款的变更。除此之外的其它章程变动,公司应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0、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的颁布与本章程发生冲突时,本章程依法进行更改。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任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生效。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修改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登记注册事项,以及要求公告的其他事项,应予公告。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抵触之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实施细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章程用汉语书写。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批准机关审核,同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生效。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__年7月8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合营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住所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住所地为:
甲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住所: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促进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七条 合营公司投产后形成_________的生产规模,必须至少达到_________。
第八条 合营公司产品销售策略及外销比例如下:
第三章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_______万的人民币现金、实物(机器设备)折价_______万元、知识产权(专利)折价_______万元、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万元出资。
乙方: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其中_______万的人民币现金、实物(机器设备)折价_______万元、知识产权(专利)折价_______万元、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万元出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出资期限、出资时间:
甲、乙双方分期缴清出资,其中第一期由甲、乙双方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付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_%,第二期:由甲、乙双方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付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______%。
(若一次性缴清出资的,则上款表述为:甲、乙双方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一次缴清出资。)
第十二条 甲、乙方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_______日内,由合营公司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合营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天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调整应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设立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债权。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__方指任,副董事长_______名,由_______方指任。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每届任期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均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合营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合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合营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通过合营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对合营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合营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八)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九)决定合营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及其报酬事项。
第二十条 其他需要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下列事项须召开董事会会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5、变更合营公司的形式;
6、董事会认为需由与会董事一致通过的事项。
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决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董事长不履行其职责且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等,且应当在会议召开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应当有名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章程所列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可以向不出席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按照该方法定地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合营公司设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名,由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职工代表监事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设主席_______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所有经理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经理或其他形式的雇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部门及部门结构设置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制定方案,报董事会决定。其他部门及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职位设置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董事会可随时解聘。
第四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应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定,在总经理的负责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合营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公历年作为其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到当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十五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六条 合营各方在事先承诺保密的情况下,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在不低于税后利润的_______%的前提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_个月内,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缴纳各项税费及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决定是否分红,红利应按投资方实际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分配。
以往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红。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章 合营公司的营业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并至少提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散:
1、合营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的;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因合营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7、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8、合同、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投资方各执_______份,审批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执_______份。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没有具体规定的事宜应按合营合同中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和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须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同。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在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____
第五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 的监督.
第二章 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 股东
第八条 股东的名称
1.__
住所:___
2.__
住所:___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__出资额为__万人民币,占总资本__%, __出资额为__万人民币,占总资本__%。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 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方针或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当每处元月份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 除法律、法规、章程有时确规定外,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六条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15日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二十八条 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九条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条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二条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
1. 营业期限届满;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5. 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6. 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 公司依前条1、2、3、5项而终止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公司依前4、6项被撤消、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 清缴所欠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自20___年5月20日至20__年5月20日止。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同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后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劳务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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