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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实用十四篇)_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发布时间:2020-11-24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实用十四篇)。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铁道交通供电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的专业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型城轨和地铁相关单位工作。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电气化铁道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电气化铁道供电基本知识和较高专业技能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适合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营与维护,接触网运行与检修等相关领域的工作。

【课程设置】

电工基础、电子技能、机械制图、工程力学、接触网、电工测试、电机拖动与控制、内外线工程、电力线路、电路理论基础,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电机与电力拖动,电力系统概论,高电压技术与安全,牵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控制装置,配电网自动化,用电设备与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与应用

【学习目标】

1.城市供用电技术方向:培养城市供电设备维护与检修工作人员。掌握电气设备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具备相应故障处理能力。

检修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牵引变电所检修、调试和继电保护专业知识,具备识读电气图和处理铁路供电设备故障的能力。

【就业方向】

铁路、轻轨、地铁的供用电设备安装、铁路新线电气化施工与维护、企事业单位电工等。

【可取的的.资格证书】

普通话、中级电工、中级接触网工、中级电力线路工。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主要学什么

1、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城轨供电系统运行、电力系统运动技术、高低压电气设备等基本知识,具备城市轨道供配电系统设备的安全操作、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事故故障分析处理与网络故障处理能力,从事供配电系统运行、调度、检修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企业,在城轨供电系统岗位群,从事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系统运行、调度与检修等工作,以及对城市供电、铁路供电、物业管理等企业的供配电设备进行管理等工作。

3、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主要职业能力

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城市轨道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的能力;

网络故障处理等能力;

4.掌握城市轨道供配电系统设备的安全操作技能;

5.掌握城市轨道供配电系统设备检修的技能。

4、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

1.专业课程

电工仪表与测量、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远动技术、高低压电气设备、变压器与牵引整流机组、城轨供电系统运行、城轨综合自动化系统、蓄电池与直流电源设备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电工、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倒闸操作、电力安全用具使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安全作业、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事故处理、城市轨道交通电气设备测量、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运行及维护等实训。

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企业进行实习。

5、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辆、机电设备、通信信号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并可以委托其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本条例规定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企业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轨道交通企业执法人员应当取得执法身份证件,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条例。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服务和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工作。

第五条 本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 本市优先发展城市轨道公共客运交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资金、运营和综合开发收益等情况的监督。

第八条 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纳入本市相应的城乡规划。

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包括网络系统规划、选线专项规划以及系统配套设施规划。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轨道交通企业组织编制网络系统规划、选线专项规划,并划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轨道交通企业组织编制轨道交通系统配套设施规划。

编制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统筹安排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衔接。

编制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听取沿线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

第九条 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确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市和区、县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征得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依法作出审批。

第十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本市鼓励对新建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实施综合开发的,开发收益应当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第十二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及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按照建设程序报批。轨道交通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第十三条 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轨道交通车站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预留换乘枢纽、公共汽(电)车和出租汽车站点、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

第十四条 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轨道交通企业在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时,应当根据国家、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轨道交通运营功能配置规范,配置安全可靠的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完善的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和施救保障系统,保障乘客乘车安全、便捷。

第十五条 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工程初步验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载客试运行。

轨道交通工程投入试运营前,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营。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第十六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设置售票、检票、自动扶梯、公共厕所、通风、照明、废物箱等轨道交通服务设施,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新,保持完好,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可安全运行的状态。

第十七条 路政管理部门、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在车站周边、车站出入口以及车站内设置轨道交通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运营服务标志。

路政管理部门、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做好运营服务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轨道交通车站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设置指导和提示标志,并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第十九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利。

第二十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根据轨道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以及其他相关线路的列车运行情况,合理编制运营计划,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列车运营时间、运营间隔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

(一)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向乘客提供列车到达、间隔以及安全提示等信息;

(二)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

(三)在车站提供问讯服务,车站工作人员在接受乘客问讯时,应当及时准确提供解答;

(四)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或者发生非正常情况、设施故障影响正常运营时,及时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对乘客进行告知。

第二十二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一)建立车站卫生保洁制度,保持站内设施和车厢清洁,出入口和通道畅通;

(二)建立急救协助制度,按照规定在车站配备医药箱;

(三)建立紧急关闭装置巡查制度,轨道交通运营期间遇有紧急情况时,及时启动紧急关闭装置。

第二十三条 区、县人民政府和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对各自责任区域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轨道交通企业的驾驶员、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轨道交通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礼貌待客、文明服务。

第二十五条 车站、车辆的广告设置应当合法、规范。广告设置不得影响服务标志的识别,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设施的使用。

车站商业网点的设置应当符合运营安全、方便乘客、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要求。除轨道交通车站设计方案确定设置的商业网点和设置在站台的自动售货机、书报亭外,禁止在车站出入口、站台及通道设置商业网点。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对广告设施、商业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广告设施、商业网点使用的材质应当采用难燃材料,并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设置作业或者维护作业应当在轨道交通非运营期间进行。

第二十六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改进,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服务评价结果和改进情况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价相协调。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经市物价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票价并予以公布。市物价管理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时,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并及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十五分钟以上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出具延误证明,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企业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

第二十九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进站、乘车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三十条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

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五倍票款。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企业加收票款的监督。

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三十一条 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

(四)强行上下车;

(五)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

(六)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

(七)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八)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

(九)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十)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十一)使用滑板、溜冰鞋;

(十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危险物品目录和样式由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公告,由轨道交通企业在车站内予以张贴。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设置安全检查设施,并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不听劝阻,坚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立即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 公安部门负责轨道交通的治安、消防管理,维护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信的需要,协助轨道交通企业保障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第三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本条例运营规定行为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自接受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受乘客投诉或者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五条 轨道交通企业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三十六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

第三十七条 轨道交通应当设置安全保护区。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如下: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第三十八条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单位,其作业方案应当经过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从事打桩、基坑施工、挖掘、地下顶进、爆破、架设、降水、钻探、河道疏浚、地基加固等工程施工作业;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先将上述作业方案送轨道交通企业进行技术审查,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同意作业方案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告知轨道交通企业。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企业制定安全保护区作业方案技术审查规定,根据作业区域与作业类别的不同明确技术审查期限。

第三十九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在安全保护区内组织日常巡查,同时按照技术审查意见,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有关作业的安全性进行日常监督,对作业项目相邻的轨道交通设施加强监护监测。

经同意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作业出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情况的,或者未经同意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通知作业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 在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禁止向轨道交通轨道、高架或者隧道内抛掷杂物。

第四十一条 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一)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二)损坏车辆、轨道、路基等设施和隧道、高架、车站及其附属设施;

(三)干扰机电设备和通信信号系统;

(四)损坏轨道交通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并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实施动态监督检查;需要进行技术检测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轨道交通安全评价体系,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轨道交通运营情况进行安全评价。

对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予以落实。

第四十三条 市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编制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企业的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运营应急演练。

发生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运营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四十四条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当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而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等紧急情况时,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采取限制客流量等措施后仍然无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轨道交通企业可以停止轨道交通线路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的运营,并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采取限制客流量、停运措施,造成客流大量积压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采取疏运等应对措施。

第四十五条 发生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时,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立即排查事故原因;经查清原因、消除妨碍后,在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市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和处理,公布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第四十六条 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抢救人员,妥善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现场进行勘查、检验,依法进行现场处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轨道交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建设不符合运营功能配置规范的,未配置安全可靠的运营、服务设施或者未建设完善的安全监测和施救保障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六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管理和维护好轨道交通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置、维护轨道交通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运营服务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规定公布或者告示有关事项,或者未按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采取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有关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者工作人员未规范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在禁止设置区域内设置商业网点或者设置、维护广告设施、商业网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企业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企业移交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轨道交通企业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的,由轨道交通企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同意的作业方案在安全保护区内作业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修剪或者迁移。

违反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向轨道交通轨道、高架或者隧道内抛掷杂物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拒绝、妨碍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或者轨道交通企业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轨道交通设施损坏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轨道交通建设或者运营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由轨道交通企业根据其损坏程度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组织轨道交通试运营认定的;

(二)违法实施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许可的;

(三)未履行安全检查、安全评价等安全监管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磁浮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设置售票、检票、自动扶梯、公共厕所、通风、照明、废物箱等轨道交通服务设施,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新,保持完好,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可安全运行的状态。

第十七条路政管理部门、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在车站周边、车站出入口以及车站内设置轨道交通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运营服务标志。

路政管理部门、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做好运营服务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轨道交通车站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设置指导和提示标志,并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第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利。

第二十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根据轨道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以及其他相关线路的列车运行情况,合理编制运营计划,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列车运营时间、运营间隔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

(一)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向乘客提供列车到达、间隔以及安全提示等信息;

(二)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

(三)在车站提供问讯服务,车站工作人员在接受乘客问讯时,应当及时准确提供解答;

(四)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或者发生非正常情况、设施故障影响正常运营时,及时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对乘客进行告知。

第二十二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一)建立车站卫生保洁制度,保持站内设施和车厢清洁,出入口和通道畅通;

(二)建立急救协助制度,按照规定在车站配备医药箱;

(三)建立紧急关闭装置巡查制度,轨道交通运营期间遇有紧急情况时,及时启动紧急关闭装置。

第二十三条区、县人民政府和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对各自责任区域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企业的驾驶员、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轨道交通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礼貌待客、文明服务。

第二十五条车站、车辆的广告设置应当合法、规范。广告设置不得影响服务标志的识别,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设施的使用。

车站商业网点的设置应当符合运营安全、方便乘客、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要求。除轨道交通车站设计方案确定设置的商业网点和设置在站台的自动售货机、书报亭外,禁止在车站出入口、站台及通道设置商业网点。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对广告设施、商业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广告设施、商业网点使用的材质应当采用难燃材料,并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设置作业或者维护作业应当在轨道交通非运营期间进行。

第二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改进,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服务评价结果和改进情况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价相协调。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经市物价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票价并予以公布。市物价管理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时,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并及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十五分钟以上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出具延误证明,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企业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

第二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进站、乘车应当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三十条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

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五倍票款。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企业加收票款的监督。

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三十一条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

(四)强行上下车;

(五)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

(六)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

(七)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八)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

(九)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十)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十一)使用滑板、溜冰鞋;

(十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危险物品目录和样式由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公告,由轨道交通企业在车站内予以张贴。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设置安全检查设施,并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携带危险物品的人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不听劝阻,坚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立即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部门负责轨道交通的治安、消防管理,维护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信的需要,协助轨道交通企业保障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第三十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本条例运营规定行为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自接受投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受乘客投诉或者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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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轨道交通专业成热门的原因

7月20日,记者了解到,随着南宁地铁1号线东段的通车试运营,我市中职学校设立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专业受到热捧。

在广西中职学校中,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是最早开设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专业的学校。早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动车检测与维护3个专业方向。今年,该校计划招生200人,但目前报名已近400人。

虽然随着南宁地铁的发展,对相关专业人才需求量大,但并不意味着中职轨道交通专业是进入地铁行业的直通车。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该校已有部分学生进入轨道公司就业,但学校相关专业学生的主要出路还是读大专深造,因为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技术性强,对员工知识水平的要求也比较高,目前轨道公司招收员工要求的.学历主要也是大专以上。为此,为了给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的毕业生更好地提供升学渠道,中职学校也和一些高职大专进行了合作,鼓励学生继续深造,以取得更好的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与地铁相关的专业外,一些市场缺口比较大的专业也受到欢迎。记者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了解到,该校比较热门的专业包括烹饪、酒店管理、计算机类、电梯以及汽修,还有一些新兴的专业如工程机械应用、学前教育、电子商务等也较受欢迎。

近年来我市中职院校的学生因为实操能力比较强,市场就业前景不错,一些技术过硬的中职生的月薪甚至高于刚毕业的本科生。据了解,近年来南宁的经济不断往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因此有专业技术的一线工人或技师的需求量居高不下,中职学校也积极培养这一类技术型和应用型的劳动者,更符合企业和社会的用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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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毕业于xx学校xx专业,获得的是xx学位

在学校期间,主修的专业课有xxx(此处添加技术类专业课,尤其是和应聘工作相关的),根据所学的知识,也参加过一些具体项目的事实,比如xxxx项目,在其中负责xx模块或者xx工作,应用了xxx计算机语言或者技术,取得了xxx什么样的成果。并在实践中,加深了对xx的认识,提高了软件设计(或其他技术)的实际操作能力。

另外,在学校中也参加过一些社团活动,比如xx(此处最好说1—2样),在其中加强了和同学们的团队协作,并且有xxx的感受和知识。

个性上xxxx(此处copy简历里面的性格介绍,主要要有团队精神,个人踏实努力,有责任感之类的)

在这里应聘贵公司的xx职位,是想将自己的所学得到充分发挥,并在这里学习成长。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人才,能和诸位成为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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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7月15日,为了深刻了解郑州市地铁建设的历程,华水土木轨道交通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宣讲团队一行来到了位于工人路的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委员会。在这里,华水土木轨道交通调研宣讲团队与郑州市的轨道交通有了一个更为亲密的接触。在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的时候,华水土木轨道交通调研宣讲团队发现,郑州市和地铁,在39年之前曾擦肩而过。

1974年郑州市已经是中央确定的一级防卫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同志提出的“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伟大战略方针,同时解决郑州市当时交通运输的需要,河南省委提出了[7401]工程。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导致[7401]工程搁浅,这也是郑州市的一个遗憾。直到XX年,国务院批准了河南省郑州市地铁建设的专项计划,郑州追逐了35年的“地铁梦”终于有了结果。从一号线开工时的那一刻起,无数郑州市民已经满怀期待,等待着郑州市地铁时代的来临。而郑州市也是不负众望,正在建设中的一号线将于今年年底正式通车。当队员们问到为什么首先进行一号线路的建设时,工作人员给出了答案,首先进行一号线的建设是经过缜密的思考与科学的考察做出的决策。首先,因为京广铁路和陇海铁路对郑州的分割,使得郑州各城区之间的联系减弱,而一号线正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其次,一号线所经区域是郑州市目前交通拥挤状况最为严重的区域,一号线的建设能够最大程度上减缓这些地方的交通运行压力。到此为止,郑州市轨道交通方面的建设已是进入了一个新的篇章,宣讲团队的成员们对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未来充满了期待。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郑州市地铁的建成对于解决郑州市目前交通拥挤的现状将会起到无法忽视的积极作用。郑州轨道交通的建设,前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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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又到了求职找工作的时候,此时此刻需要开始写简历了哦。相信写简历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简历,欢迎阅读与收藏。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汉族

年龄

26

现居住地

北京

电子邮件

婚姻状况

未婚

移动电话

【求职意向】

目标职位

城轨站务员

薪酬待遇

面议

工作性质

全职

目标地点

北京

【教育经历】

20xx/09—20xx/07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工程制图及CAD,机械基础,金工实习,电工技术基础,电子线路分析与应用,自动检测技术应用,液压与气压传动,低压运行维修与PLC技术应用,单片机技术应用,微机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电机与拖动,城市轨道交通概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与通信设备,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城市轨道交通环控设备,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及电力牵引系统,城市轨道电动列车车技术,电动列车检修规程及工艺(工作指引),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列车电气检修,城市轨道电动列车机械检修,屏蔽门技术,机电设备监控系统,屏蔽门检修,暖通、空调、给排水检修,低压配电,动力照明检修,BAS、FAS设备检修,高压运行维修,高压运行巡检等课程。

【实践与学习经历】

20xx年10月至20xx年01月XX公司城轨电动列车驾驶员

主要工作内容:

1、司机进行列车巡检前,列车应处于断电状态。

2、检查车辆限界内无人员、无异物侵入。

3、检查列车机械走行部位、电器箱体及车体外观等无异状。

4、司机进行列车试验前,列车应处于送电状态,网压表数值显示正常。

5、闭合蓄电池开关,发动列车。

20xx年01月至20xx年09月XX公司城轨站务员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在地铁车站内的.票务、公共次序维护、咨询等工作。

2、能适应车站地下、地面、高架的自然工作环境,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有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乐观开朗积极上进;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不良行为记录。

【自我评价】

本人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学习新的技术知识,注重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工作经验的积累,经过三年的学习,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不但努力下,我不断进取,立足基础扎实,专业求广度、深度。这使我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自学能力。在专业课学习的基础上,为了扩大知识面,我阅读了大量的课外书籍,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在校期间我曾在课余时间在各种私营小餐馆打工,学会了与人沟通交流,增加了生活经历!这不仅锻炼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而且还锻炼了我的组织管理能力。期间曾获得“优秀标兵”等荣誉称号。我乐观热情,爱好旅游,,认真是我最大的性格特点,我愿意从基层做起,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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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十分关注现代轨道交通用关键材料问题

什么是现代轨道交通?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快、稳、安全、舒适、经济等,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有很多指标,如高速、重载、能经受严酷环境、减震、降噪、高效等等。

现代轨道交通的关键材料问题十分重要。我国提速和重载列车运行历史还很短,高速铁路的发展才刚刚开始,而已经需要解决和即将面临的问题已很多。这些问题的解决是现代列车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例如:

(1)列车提速和重载运输,使弓网振动加剧,受流负荷加大,离线率增加造成电弧烧蚀,使接触线出现大量硬点,弓网/滑块磨损进一步加剧,甚至造成接触线熔断。

(2)提速使机车车辆的转向架振动加剧,疲劳寿命和安全可靠性问题突出。多次出现电机悬挂的转向架构架端梁断裂和牵引拉杆断裂等十分危险的事故。

(辋裂及车轴等构件断裂严重: ――时速为200km的车组车轮使用不久就发生严重剥离。

――提速和重载使钢轨出现了波浪型磨损,

――提速和重载还使钢轨出现压溃和疲劳开裂等问题,

――年均重伤轨数增加,国产铁路道岔使用寿命只及国外的1/3。我国每年为更换破损的钢轨所需费用达10亿元。

(4)高速重载对制动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强烈制动,使制动盘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此外,冰雪环境下增摩材料的使用也会对轮轨的损伤产生影响。

二、材料的服役行为是我国材料科学技术部署中的严重薄弱环节

材料科学和工程包括成分、组织、性能、制备和服役行为(performance)诸要素。

服役行为恰恰是材料科学和工程的“制高点”。所谓服役行为是指材料在使用状态的表现,也包括经济性和社会满意度。归根到底,服役行为是检验材料是否合用的最终判据。

但是,在我国材料科学技术的部署中,材料的服役尤其是长期的服役行为包括疲劳、老化、腐蚀等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相当惊人,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举不胜举。我们认为,造成材料服役方面理论、技术、队伍薄弱的主要原因是短期行为、急功近利。科技政策导向上只注意新材料,而很多年以后能否长期稳定使用这些材料常常被忽视。

实际上脱离服役行为来研制新材料、追求高性能往往事倍功半,人所共知,硫和磷是钢中的有害杂质,但硫可改善钢的切削加工性(易切钢),硫化物包裹氧化物可提高轴承钢的接触疲劳寿命;磷可提高钢在大气中的抗蚀性(耐候钢),还能提高汽车钢板的强度和冲压成形性(回磷钢),因此,材料的`服役行为是材料研究和应用的决定性因素。

三、必须下决心解决高速重载轨道交通材料问题

鉴于现代轨道交通关键材料(包括钢轨、摩擦副、弓网材料等)大多依赖进口的情况,我们提出要以现代轨道交通关键材料和零部件为应用背景,将材料的服役行为放在第一位,从材料

的使用条件与环境及破坏失效现象与模式出发,探索服役行为的表征方法与技术,研究动态下材料成分、组织、结构的变化及其与服役行为的关系规律,据以制订制备工艺以实现材料的优化,由此可开辟全面发展我国材料科学与工程的新途径。

1、提出关键技术问题

其中有些国外已经解决的问题,在我国则正开始研究,如:

(铜渗碳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自润滑金属化碳滑板等发展过程,日本的受电弓滑块采用碳纤维渗金属来制造,有很好的耐磨性及不易起电弧的优点。

(2)轮-轨摩擦副。国外在高速铁轨上正在开发贝氏体钢轨,以提高耐磨性和抗疲劳性。

(特种铸铁发展到合成材料和粉末冶金材料;

制动盘的材料已从铸铁、铸钢、铸铁-铸钢复层材料,发展到碳/碳纤维、铝合金基和陶瓷基复合材料;

闸片材料已有了合成材料、粉末冶金材料和复合材料三种。

2、解决关键科学问题

鉴于铁路系统主要构件的失效约摩擦学和动力学有机结合起来。

(高应变率致脆、约束致脆及其与疲劳破坏之间的交互作用。

(2)材料表面亚表面微结构动态演变及损伤机理。

(3)材料服役过程中性能动态衰退及性能与组织结构超稳定合金设计。

目标:

(1)材料动态服役行为理论在三个方面取得重大的进展,即:材料动态脆性断裂理论,材料表面动态失效理论,材料性能动态衰退理论。

(相变、孪生动力学之间的量化关系,为抗脆材料合金设计提供理论依据。在材料逆向设计上建立抗低温致脆、高应变率致脆、约束致脆材料设计技术。

(3)揭示材料动态下微观组织结构演变及其与材料表面损伤破坏的关系规律,阐明润滑材料组成结构对材料高低温性能和服役行为的影响机制,建立磨损表面损伤的自修复理论并形成相关的实用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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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我是昆明铁路机械学校20x级城轨车辆班的学生张x,恳请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你宝贵的时间来审阅我的自荐材料,翻开我人生重要的一页。

在校两年学习生活,为丰富中专生活,扩展视野,提高综合素养,为以后走向社会做好铺垫。学习之余,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社团组织,珍惜每次锻炼机会。在学生会劳动部锻炼期间,我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通过锻炼,有效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交能力。在与同学交流合作过程中,我谦虚诚恳,乐于助人,学到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与技能,懂得很多与人相处的方法,大幅度提高了自己的沟通能力。

此外,我能熟练的应用计算机完成Word文档、Excel的电子表格及制作精美的PPT等。在专业实践时,我刻苦钻研、虚心请教,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巩固了专业知识,体会到做成每笔单子都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坚定的毅

力,更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我勤奋好学,务实进取,全面发展,多次荣获学校颁发的各种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校园明星”等荣誉称号。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我成长。回顾中专三年,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初步掌握所学专业知识, 并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 面对现在,我努力拼搏;面对将来,我期待更多的挑战。战胜困难,抓住每一个机遇,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在提高自己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也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使自己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您宝贵的时间阅览我的自荐信!祝贵公司业绩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张x

20x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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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守则。 二、凡进站、乘车的,应当遵守本守则。 三、乘客应当遵守以下有关票务管理的规定:

(一)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

(二)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票款;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合理时间内出收费区,超出合理时间的,应当按照网络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

(三)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

四、残疾军人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离休干部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盲人凭本人《上海市盲人乘坐车船有轨交通免费证》、革命烈士家属凭本人《上海市革命烈士家属优待证》、伤残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本市七十周岁以上老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外(高峰时段为7:00至9:00,17:00至19:00)持本人敬老服务卡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五、乘客须在安全线内候车,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上、下列车应当注意站台间隙;列车车门蜂鸣器响,车门及屏蔽门、安全门警示灯亮,乘客不得强行上、下车;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车到终点,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六、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下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

七、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八、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3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7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 (四)强行上下车;

(五)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纸屑等杂物;

(六)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

(七)擅自设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卖艺、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八)乞讨、躺卧、收捡废旧物品;

(九)携带活禽以及猫、狗(导盲犬除外)等宠物;

(十)(十)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

(十一)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十二)携带有严重异味、未经安全包装的易碎、尖锐物品;

(十三)使用滑板、溜冰鞋;

(十四)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十、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

十一、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

十二、乘客应当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公共交通卡充值验票机及有关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乘客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三、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企业有关票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须知,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遵从服务、应急设施的使用提示,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轨道交通企业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

十四、乘客违反《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守则自1月1日起施行。

行业监督热线:021-12319 地铁服务热线:021-643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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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针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责任,结合工程的实际,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在的建设工程中认真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把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彻到安全管理中去,全年完成建设投资5.76亿元,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将公司安全管理的汇报如下: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设置了质量安全部,明确了部门职责。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的培训,公司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4人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一人获得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格。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董事长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公司每年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对照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评比。

二、加强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作为大型公共设施,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对项目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安全专篇,确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同时,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对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对策。武汉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一号线二期工程和二号线均委托安全中介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图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专项验收,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严格按建设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所有在建工程均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经过了设计审查,地铁武昌站、范湖站深基坑施工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工程开工前各项手续齐全。

在招标阶段,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招标文件,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工程开工前,及时到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自觉接受政府建设监督部门的监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公司在工程开工前为工程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各承包单位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了工程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保证施工人员因工遭受意外伤害后,能获得及时的治疗和有效的经济补偿,实现社会共济,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的特点,公司制定了《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承包单位在施工建设中的安全责任,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配备相应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网络。同时,明确了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职责,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理要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在工程建设期间,由公司带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隐患,除整改。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经常到施工现场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武汉市市政施工安全检查办法》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纠正违规作业,整改安全隐患。

在施工建设的安全管理中,根据现场的施工特点,开展一系列的安全活动,促进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如每月进行的一次安全质量评比活动、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9月份开展的“比质量、比安全、比进度”竞赛活动等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工程使用安全永久的保证。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工程招标、设计文件审查、委托监理、质量监督、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一是建立完善了工程项目法人、监理、承包商等各方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了各自的质量责任;二是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按建设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所有在建工程均办理了规划许可中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经过了设计审查,地铁武昌站、范湖站深基坑施工方案通过了专家论证,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报监手续,自觉接受政府建设监督部门的监督;三是制定了有关工程管理、设计变更管理、监理管理等管理制度,使项目质量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四是严格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严格实行监理旁站制度;五是坚持第三方见证取样检测和其它质量检测;六是坚持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

已竣工项目友谊大道立交工程验收情况:主控项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一般项目平均合格率96,质量等级为优良;在建项目一号线二期工程桩基础检测799根桩,一类桩773根,占96.7,二类桩26根,占3.3,无三类桩,基础、墩柱、箱梁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地铁武昌站分项工程验收373项,合格率100;地铁范湖站分项工程验收23项,合格率100。

20,市轨道公司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当中,我们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继续将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交流,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使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轨道交通公司交流材料》来源于网,欢迎阅读轨道交通公司交流材料。6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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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建筑施工行业在不断发展进步,建筑造价作为建筑工程中影响深远的环节,对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而施工管理是规范工程施工各个环节,优化建筑材料使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有利于施工企业进行建筑造价工作。本文分析了施工管理与建筑造价的概念,其次比较了两者相互促进的关系,最后探讨在施工阶段进行科学的造价管理,以期为相似工程提供借鉴。

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在进行建筑造价前,一般采取有效的方法对施工项目展开科学的造价估算,最大程度上确保企业在修建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在有限的资金资源基础上进行合理配置,优化每笔资金配置,充分发挥资金的价值,这些都需要建筑企业拥有健全完善的施工管理体系才能做到。虽然从表面来看,建筑企业的施工管理和建筑造价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关联,但实际上二者是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建筑企业要获得核心竞争优势,必须充分发挥施工管理对建筑造价的积极作用。

(1)施工管理。通常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指的是狭义概念上的施工管理,即建筑工程在施工阶段采取的有利于企业获利的有效措施,都属于施工管理的范围。狭义的施工管理分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目标、工程建造进度目标、建筑工程预算目标三个主要的小目标。当施工企业实现这三个小目标时,基本上也完成了施工管理的任务。广义上的施工管理则是工程从预备阶段到工程竣工期间,其中所有员工都参与到项目建设当中,通过一系列活动来开展、规划工程项目的建造方案,实现建设目标的施工管理行为。换句话说,企业为完成工程各个项目,对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行为和规划行为。广义上施工管理涉及的工作内容很多,如组织协调各个工程项目的工作、归纳整理项目信息的工作、工程项目中所有成本的管理工作、施工阶段签订的全部合同管理工作等。因此从广义的施工管理方面着手,才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其对企业建筑造价起到的积极作用[1]。(2)建筑造价。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就是建筑造价,把工程项目从筹划准备到全部完工过程中所用的成本资金计算在一起。在建筑造价方面,可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对花费的造价进行分类,包括工程项目总造价、单个项目造价、施工单位造价。另外还可依照工程成本资金投入的不同工程项目开销来区分建筑造价,具体有建筑工程的税费、准备金、项目建造费用、材料采购费、机械设备安装费等。建筑施工企业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工程造价,以投入最少的成本资金收获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因而企业在进造价估算时,应对其承接的施工项目展开全面仔细的分析和评估,并严格系统地计算其需要投入的施工费用。

企业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造价方案,不仅有利于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优化企业内部的各项资源配置,还可以把现有的施工技术和市场经济有机联系在一起,而这是建筑施工管理必然涉及的内容。而企业制定出详细、周全的施工管理计划,是工程建筑预算阶段的重点部分,所以企业的建筑造价工作和施工管理工作之间是相互覆盖、相互影响的关系。对于建筑工程的业主来说,如要杜绝施工单位在现场作业的浪费现象,就必须增加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还必须持续完善建筑施工合同事项的管理工作[2]。只有根据严格的施工管理方案,才能设计出更加科学的建筑造价方案。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许多专家学者都认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前期施工环节的监管力度,对于后续采取限额的设计方案时,能有效解决工程施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确定工程造价方案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还是影响整个工程建设进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施工企业的任务就是为了把其修建的工程变得更加安全实用,因而必须明确施工人员的建造责任和设计人员的设计责任,区分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通过有针对性的施工管理措施完善工程的建造程序,避免出现失误但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发生,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因此建筑造价是企业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的工作内容也是施工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可以使用的成本资金数额是有限的,要用有限的资金来高效合理完成工程项目建造工作,就必须对这些资金进行科学配置,充分发挥出每一笔资金的最大价值,确保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而这些都必须通过制定有效的建筑造价方案才能实现。企业为了制定出最佳的造价方案,就必须知道整个建筑工程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具体的施工流程,考虑各个工艺环节的优化,在节约资金成本的同时,保证工程修建的预计进度和工程质量。因此企业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十分必要。通过这些施工管理措施就可以将工程修建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系起来,起到控制建筑造价的作用。企业采用全面的施工管理措施,可减少资源的浪费以及资金的流失,将人力、物力、财力全部合理分配到各个项目环节当中,积极发挥出这些资源的价值,并运用到工程的建设施工中。此外施工管理还可以防止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私吞工程资金,保证工程的建筑造价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促进资金使用的透明化、高效化[3]。

企业制定额建筑造价方案,只有得到具体的施行和落实,才能发挥出积极的优化功能,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如果一个造价方案非常完美、科学,但却没有在工程施工中得到实施,那么它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好的建筑造价方案还需依靠系统的施工管理工作来实现,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现场的有效管理,对实现建筑造价目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监督现场材料的使用和堆放,避免因不恰当的放置方式或使用方式,导致材料被大量浪费,使得材料预算费用超出了工程造价的数额。因而施工管理对于建筑造价来说有保障实施的作用,制定好科学的造价方案后,必须有严格、系统的施工管理计划,将其落实到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细节当中。只有这些细节得到有效的完善,才能实现预先制定的建筑造价目标。另一方面施工管理可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还可以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这些也是建筑造价方案中规定的内容。通过施工管理工作的健全和完善,可以进一步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极大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因此这是建筑工程按照预计进度竣工的前提和基础,并且能够节约工程施工的各种资源,使得建筑造价方案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其制定的造价目标自然也就能够顺利完成。因此,筑施工管理可以促进建筑造价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现代建筑行业更加注重施工环节的优化和完善,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确保工程施工环节更加安全、可靠,并为企业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这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建筑造价方案来实现。而建筑造价方案需要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来保障,所以建筑企业需注重发挥施工管理对建筑造价的积极作用。

[1]袁辰雨.施工管理在建筑造价中的作用分析[J].科技展望,2016(25):31.

[2]漆长容.浅析施工管理在建筑造价中的作用[J].经营管理者,2015(18):327.

[3]唐艳娟,王蕾,姜曙光,等.施工管理在建筑造价中的作用研究[J].工程经济,2014(10):23~26.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本次的轨道交通检测实习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轨道交通运输的安全保障措施的重要性。此外,我也进一步了解了轨道交通系统,学会了如何有效地进行检测。

在实习的前几天,我们参观了地铁车站,了解了地铁车站的结构和运营方式。我对地铁的设施和规模感到非常惊叹,而且我也开始觉得轨道交通的安全措施十分严格,从车站安全门、安全设备到车站的布局、建筑物的排布,以及员工的管理,都是为了确保地铁的安全运营。我看到地铁工程师们在绘制地铁的管道图、安装安全设施等工作时,劳累但专注的工作态度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在实习期间,我还参与了地铁的检测工作。我们使用各种检测设备对地铁车站里的安全设备和轨道进行检查,重点关注火灾、电气故障、信号故障等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我非常感谢导师对我们的关照和指导,他们与我们分享了一些实际工作中的技巧和经验,使我深入了解了轨道交通检测工作的各项工具使用、故障排查方法等。

通过实习,我还意识到了检测工作中的重要性。轨道交通运输系统日常需要对信号设备、轨道、电信等关键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以保证员工和乘客的安全。其中涉及到复杂的技术和程序,以及高效的团队合作和创造性思维,这与我们之前学过的课程中的理论知识不同,更贴近生活和工作。

此外,在实习中我还结识了许多优秀的同学。我们一起合作完成检测工作,分享互相的经验和技巧,不断交流和进步。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非常感触深刻。通过实践,我对轨道交通安全检测这一实际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锻炼了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我相信这些经历将对我的未来学习和工作都有着很大的帮助。

⏤ 轨道交通转正申请总结 ⏤

其他要求:最好是客运中心的工作,本人在广州火车站以及广州地铁都有工作过。

5.本人有策划活动、组织活动的经历,从高中起至今组织过比如下乡活动、社团联谊、文艺晚会等。

20xx年10月~20xx年6月 广东xx职业技术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专科

获得证书:计算机一级,大学英语四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

课程描述:学习过乘客心理学,市场营销,行车组织,行车安全,机械基础,机械制图(主要CAD制图)等。

能对列车的接发车过程进行简单操作(扣车、接车、发车以及排除故障)

工作描述:对售票岗,巡视岗,以及站台岗进行培训,熟悉车站内部设施。并进行手摇道岔等培训。

工作描述:主要是春运前期的售票工作以及春运后期,从票房调到客运部,从事检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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