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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通知|赔付通知(推荐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1-04-08

赔付通知(推荐十五篇)。

✦ 赔付通知 ✦

2020广州二级伤残赔付多少?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广州二级伤残赔付多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8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赔付通知 ✦

筹资尺度维持5%阁下

跟着“大病医保”政策的慢慢落地,各地细则将延续出台。动静表现,广东省关于大病医保政策相干细则的接头集会会议再度召开。广东省大病医保意见稿要求,各地筹资尺度原则上节制在城乡住民医保昔时基金收入的5%阁下,在自负盈亏条件下,贸易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的赔付率原则不低于筹资总额的85%。有参加职员透露,今朝各项政策处于接头阶段,各细则有待最终敲定。

记者相识到,此次大病医保意见稿中提到,大病保险的筹资尺度原则上节制在城乡住民医保昔时基金收入的动态调解。有相干险企认真人暗示,最终筹资尺度或将高于5%,以维持险企出入均衡。

内部人士汇报记者,早前有文件指出,在大病医保实验中,险企的年度红利率原则上为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2%阁下,最高不高出4%。而此次,意见稿表述为,“在自负盈亏条件下,遵循‘出入均衡,保本微利的原则’,贸易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的综合费率(包罗红利与策划打点本钱)原则上不高出筹资总额的5%。”另外,意见稿还要求赔付率不低于85%,倘若低于85%,险企结余的资金将返还给资金账户,作为风险资金。

草案中还划定,年度大病保险资金有结余的,若结余在条约约定红利率以内的,归贸易保险机构;若结余高出条约约定红利率以上,在大病保险筹资总额10%以内的资金,作为大病保险风险金,在城乡住民医保基金中专账打点。大病保险风险金累计最高不高出昔时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20%,高出部门划入城乡住民医保基金。

✦ 赔付通知 ✦


尊敬的保险公司:


我,李华,是贵公司的保险客户。我在此向贵公司提出个人赔付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们的支持和协助。


我在今年7月20日,遭遇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在上午8点左右,当时我正驾驶着我的私家车行驶在市区的主干道上。突然,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迅速冲向了我,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导致了严重碰撞。在事故发生时,我和我的爱人均被困在车内,经过紧急救援才获得脱困。


由于该交通事故的责任在对方车辆上,我迅速与对方司机联系并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开展了现场勘查、取证并出具了相关的事故报告。根据报告,对方明显闯红灯,速度过快,驾驶失去操控力,造成事故发生。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和我的爱人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我的爱人腿部受伤、颈部扭伤、左手手臂骨折,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我的情况更为严重,严重的脊椎骨折导致我瘫痪在床,需要长期卧床休养。医院的医生根据我的病情进行了治疗,并开具了详细的病历和治疗报告。我也向警方提交了事故照片和现场视频作为证据。


鉴于以上情况,我现在向贵公司申请赔付事故相关费用和患病期间的医疗费用。根据保险合同内的条款,我购买了全责险和人身意外险,当事故发生时,我已经支付了所有的保险费用。根据保险合同,您们有责任为我提供必要的赔偿和救助。


根据我对保险合同的理解,贵公司应当为以下费用提供全额赔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赔偿金等。这些费用都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我恢复损失正常生活的必要支出。我已经开始接受康复治疗并购买了辅助器具,这些费用也希望能被纳入赔付范围之内。


附上本人的相关资料,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病历、治疗费用清单、医生的诊断报告、治疗报告、以及需要购买的辅助器具清单。我已尽力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以便贵公司能够对我的案件进行合理的审理和判断。


希望贵公司能够尽快对我的赔付申请进行评估,并给予我一个公正和合理的答复。我希望通过您们的帮助和赔偿,能够恢复健康,重新融入社会,继续我的正常生活。


再次感谢您们的耐心阅读和关注。我期待着贵公司的合作和支持,相信您们能够给予我一个公平的赔偿。


此致


诚挚的李华


日期:

✦ 赔付通知 ✦

近日,经过国家卫生部出面调查,一度沸沸扬扬的“儿童性早熟”事件原因水落石出。8月17日,本地保险专家称,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性早熟,投保附加医疗保险的儿童能获得相关赔付。

据保险专家介绍,意外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由于意外险适用于立竿见影的伤害,如果是喝奶粉导致性早熟,无疑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且期间作用反应非常复杂,无法确定奶粉是直接导致性早熟的“元凶”,因此不在意外险赔付范围内。

另外,由于重疾险对重大疾病都有明确的分类,性早熟并不在其中,所以无法理赔。

专家表示,市场上只有一些附加医疗保险都可以赔付。

附加医疗险一般为两类,一类为住院费用报销,另一类为每日住院给付。作为附加险投保住院费用报销类时,保险期限与主险相同,保险金额可以与主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180天或360天,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比如床位费、进口药品等是否报销,各家公司规定都不同。

✦ 赔付通知 ✦

甲方:

乙方:

甲方20__年7月11日傍晚驾驶奇瑞QQ小型轿车行驶到马跑街处与乙方相撞,乙方受伤送至凤城市中心医院,经检查无大碍,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出院后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5000元整,订立本协议之日给付。

二、协议签字后,乙方出现任何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本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系双方自愿商定,双方承诺,永不反悔,共同遵守履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划押后立即生效。

甲方: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 赔付通知 ✦

尊敬的经销商:

首先感谢您对______的长期信赖与市场支持!

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切实的维护各代理商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市场状况,经研究决定从20___年___月___日起______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全国统一招商价______。在20___年___月___日前订货的客户仍按原报价发货,自___月___日后订货的客户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请各位经销商提早做好准备!

关于此次______的调价,如有任何疑问,请致______有限公司销售部,电话:______。期望您能理解并继续支持“______”。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信赖!

祝:身体健康!生意兴隆!

______有限公司

20___年___月___日

✦ 赔付通知 ✦

劳动法苑的各位老师,您们好:

我去年毕业后在上海市工作,我提前出资招用;特殊待遇;4、商业秘密 才可以设立违约金。

在知道条例后,我对合同中的违约金提出质疑,公司过了几天和我说他们有培训我的证据,有相关的培训发票。经理还说,日本方面每次派人过来,也是他们付的钱,可是派人过来也不是给我们培训的`。

我想请问一下:

1. 公司是否有发票等证据就可以证明他培训了我们,约定服务期或者存在商业秘密而产生违约金,公司是否需要和员工协商?(我觉得既然是约定,必须得双方都知道吧?)是否需要签订写有“服务期”三个字的合同?即是否得明确写明服务期的期限?

2. 公司约定服务期或者存在商业秘密而产生违约金,是否得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具体的内容,如果是出资培训的话,是否应该写明培训日期和金额?

3. 出资培训是否得在合同签订的时间范围内,才是有效的,才可以约定服务期的?

4. 如果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是否应该由公司提出仲裁? 我在相关的文章中,看到如下文字:如果单位不提出申诉的话就意味着我不用支付这笔违约金(因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60天,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在我的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自2005年8月1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止。

其中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为培训期

乙方在本合同期间,由于第六条第五项以外原因而中止合同时,需偿付甲方人民币1万元整(甲方同意中止合同除外)。

(第六条第五项为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各位好心人,帮帮小弟吧,小弟最为关心的就是第一个问题了,各位老师能回答任何问题小弟都感激不尽了。小弟在这里拜谢大家了。

✦ 赔付通知 ✦

我妈妈在某化工厂上了3-4年的`班,在一线岗位上(主要就是把生产出来的胶水装入瓶内包装,近距离的与胶水接触,搞不好还胶水还经常溅到手上皮肤上,就粘上很难洗掉,现在双手已经变暗经色了,胶水还有很浓的刺鼻味,不适应的人会有头晕,头痛现像)。

化工厂主要生产(U-PVC)塑料给,排水管胶粘剂,主要成分是二氯乙烷和高氯化树脂。由于长时间的接触,得了慢性中毒(说话时口齿不清,头晕,四支无力),经过检查磁场共震拍片得出结论:双侧脑内对称异常,医生建议中毒性脑病考虑。

此时很明显是由于中毒引起发生脑病,目前正在住院,我们想要求工厂负责,支付医药费。协商不成工厂不肯,说要等到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后,该是谁的责任,才承担医药费。

我想请问一下专业人士: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是职业病,如果走法律途径,应该走哪些程序?以及需要哪些相关部门证明。一定要等到我妈妈出院后,相关费用结账结了,拿着发票以及相关证明才能去相关劳动部门报工伤吗?报工伤有没有时间限定,是单位去报工伤,还是自己去报,以及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补充一点:这化工厂是私人企业曾经也发行过员工中毒死亡事件,而且也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养老保险。

急急。。。。。。希望知道的人帮帮忙,谢谢啦!

✦ 赔付通知 ✦

各....小学:

现将xx字[XX]x号《关于转发关于.....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向广大教师做好宣传,并踊跃参加,要求各单位上交征文不得少于1篇。此外请各单位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征文稿件及评审费50元,于xxx年x月xx日前交xxx处,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 赔付通知 ✦

甲方(保险人):

乙方(被保险人):

一、就上述事故,基于乙方的索赔申请和提供的相关索赔材料;甲方对保险事故定损为人民币___元(¥___),核定保险标的残值为人民币___元(¥___)。

二、根据保险合同,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___元(RMB___)作为上述事故的最终及全部的保险赔偿金。

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保险赔款付至乙方的以下同名账户。乙方承诺,在收到赔款后不得就上述事故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其相关利益方提出索赔,和或提起诉讼、仲裁。

户名:___

账号:___

开户银行:___

四、乙方保证自己是唯一有权领取上述保单项下保险赔款的人,如今后有其他任何人就上述事故向甲方主张上述保单项下领取保险赔款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赔款及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五、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索赔材料是真实的、完整的,不存在故意误导甲方或故意影响甲方客观地做出认定保险责任事故及做出赔付的重大情形存在。如乙方的保险索赔含有任何虚假成分、乙方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乙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乙方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赔款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六、乙方承诺,相关责任方尚未就该次事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任何赔付。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就已取得的保险赔款部分向事故责任方的一切追偿权益转让给甲方,并同意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将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若非由于乙方过失,甲方向相关责任方无法成功追偿相关损失,甲方无权向乙方要求返还相关赔偿。

七、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险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被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 赔付通知 ✦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20__年__月__日双方因一般琐事致使甲方受到伤害,事后经乙方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双方就此事达成和解,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甲方鉴于乙方的悔过表现,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在自愿友好的氛围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该赔偿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鉴于乙方事后能够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属于有悔过表现,甲方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并向有司法机关出具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谅解书。

第三条:甲方已经收到乙方全部赔偿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甲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双方就此事一次性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相关机关留存备案,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打架和解赔付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20__年3月31日20时许,许建峰与侯振满等人在铁边城镇街道一食堂吃饭喝酒,酒后侯振满将许建峰殴打致伤。许建峰在吴起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两个月,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民事赔偿达成如下协议:

1.由侯振满一次性赔偿许建峰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壹拾捌万伍仟元(185000)。

2.付款方式:许建峰住院期间,侯振满已付两万伍仟元,下欠十六万元于和解时当即一次付清。

3.鉴于甲乙双方是亲戚关系,许建峰对侯振满表示谅解并不追究其他任何责任。

以上和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和解协议于20__年6月1日生效。

甲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打架和解赔付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方20__年7月11日傍晚驾驶奇瑞QQ小型轿车行驶到马跑街处与乙方相撞,乙方受伤送至凤城市中心医院,经检查无大碍,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出院后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5000元整,订立本协议之日给付。

二、协议签字后,乙方出现任何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本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系双方自愿商定,双方承诺,永不反悔,共同遵守履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划押后立即生效。

甲方: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打架和解赔付协议书4

甲方: 法定监护人:

乙方: 法定监护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经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调解,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打架和解赔付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打架把拇指手指砍伤一案(________________东中法发二终字第__________号),乙方已经申请执行。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一、乙方同意甲方只付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放弃其余款项;

二、乙方收足上述款项后,则向法院撤回申请强制执行的请求,并且以后不得就该案所涉及的债权向甲方提出任何的主张。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各人一份,交法院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 赔付通知 ✦

尊敬的客户:

您们好!

非常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鸿富诚公司的信赖与支持!我们将以更优质的产品和更真诚的服务回馈广大客户!希望我们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携手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春节即将来临,我司放假时间预计安排如下:

内部活动:xx年xx月xx日

春节:xx年xx月xx日

为了更好协调在放假期间的工作,烦请贵司提前安排订单,备足库存,如给贵司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谢谢!!

祝:节日快乐!

生意兴隆!

✦ 赔付通知 ✦

用正式公文下发通知的会议,往往比较重要。写作的原则是:明确具体。即让接到通知的人员在思想上明确会议的各项要素,在行动上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下图中的通知既没有主送单位,有没有明确的参会人员,应该避免。

简明的会议通知应包含如下元素:召开会议的单位、会议主要内容,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员等。这类会议通知,往往用一段话把以上要素包括在内即可。

还有一些比较正规、重要、议程较多的会议,往往还要明确参会人员的报到时间、地点、食宿安排等,有的还要写明会议的中心议题、主要议程,需要参会人员做什么准备等等。这类会议通知,往往在一个自然段里写不清楚,比较凌乱,可以分为几个要点来写。如:

一、会议内容;

二、时间及地点;

三、参会人员;

四、注意事项等等。

在格式上。正文前要顶格写通知发往的单位,正文后要注明会议组织者的'联系电话。最后落款,注明发文单位、日期,有时要盖章,以示严肃、正式。如下图——

有的会议需要参会人员提交回执,可以在附件中规定回执格式,一般包括与会人员的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或职称、性别、民族,抵离会议城市的时间、航班、车次,是否需接站及其他要求等。有时为了便于外地人员参会,还要附带报到地点的交通路线、位置示意图等。

✦ 赔付通知 ✦

甲方(保险人):

乙方(被保险人):

先行赔付制度为确保万客乐超市海天店规范合理的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超市的良好声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在本超市内出售的商品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一、消费者须提供超市的购物小票及购物清单,且商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家具、小家电等商品在产品的“三包”期内(“三包”期限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一年执行),经超市认定或国家权威质检部门鉴定,确认超市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后,由超市先行赔付。

二、当消费者认为在超市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可直接找超市客服部门投诉。超市接到投诉后,立刻派人进行质量认证,分清质量责任。对于重大疑难的投诉,征得双方同意后可委托国家有关权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鉴定前双方将鉴定费用保证金暂交由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暂时保管,鉴定费用由最后确定的责任方承担,第三方退还无责任方保证金。

三、当确定质量或服务责任由超市承担时,由超市调解,供货商和消费者之间应充分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消费者相关的损失:

1、当消费者和供货商双方都接受调解达成一致时,由供货商向消费者赔付。

2、当消费者接受调解,但供货商不接受时,由超市出具《质量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供货商限期执行。当供货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时,由超市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3、当供货商接受调解,但消费者不接受,消费者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供货商对仲裁决定或法院判决拖延、拒绝或无力履行时,由超市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4、当确定应承担质量或服务责任的供货商已经退场联系不上时,由超市直接与消费者协商。当双方意见一致时,由超市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当消费者不接受时,消费者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超市依据仲裁决定或法院判决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四、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赔付以直接损失为主,兼顾考虑间接损失(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五、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赔付主要是无条件修复、更换,当确实无法修复或更换时,才进行现金补偿。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先行赔付范围:

1、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2、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处理的。

3、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质保期限的。

4、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5、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的纠纷。

6、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甲方(保险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被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 赔付通知 ✦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往往想要将自己直接支付的医药费降到最少。医保支付就是降低直接支付医药费的一种方式,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用药都能通过医保支付,那么,问题就来了,保险公司是否该赔付超出医保范围用药?下面请跟着看看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帮你赔付超出医保范围用药。

问1: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全责,行人受伤住院,车主垫付三万医药费,出院时药费清单有超出医保范围用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付?

答:理论上保险公司应该全赔付。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不能通过医保得到弥补,该损失应当通过交通事故赔偿的方式予以补偿。医保的医疗费用毕竟不同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有些医疗费用并不在医保范围内,对于超出不能报销的,则应通过交通事故赔偿的方式给予补足,以保障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问2:保险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

答: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一方当事人写入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其真实意思是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一旦投保人或者保险关系人的行为符合责任免除情形,保险人就可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的这些条款即称之为免责条款。

保险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对合同内容的熟知程度,远远超出普通投保人的`认知,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这里的“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保险人注意外,还应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解释,使投保人认知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及法律后果。

问3:医保范围内用药限制条款的效力如何?

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对于这类医保范围用药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争议颇多,有观点认为对于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的免责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也有观点认为保险人仅赔付医保范围内的用药支出既是条款的明确约定,也是保险精算的基础,法院对此应予尊重,不应干预私权利的行使空间。

笔者认为,在保险人尽到对医保范围用药限制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尊重这一免责条款,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治疗必须药品(不可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替代)的除外。

问4:保险公司理赔时是否存在存在可以核减医疗费用的例外情况?

答:保险公司理赔时存在可以核减医疗费用的例外,但是该例外系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核减的医疗费所对应的治疗或药品是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据此,保险公司如果认为治疗费用、药品费用应当核减,就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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