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系列十二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水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要求,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发电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防总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认真落实“三不一保”方针,坚决做到“不溃堤、不垮坝、不淹发电厂房,确保万无一失”。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安全渡汛和正常发电生产。
二、重要部位及防汛重点
(一)水工建筑部分和防洪排涝部分
1.牡丹江拦江坝。长670.5米,坝顶高程为海拔101.60米。
2.冲砂闸(12孔)、进水闸(8孔)。
3.引水渠(长2696米)和尾水渠(613米)的'渠堤及护坡。
4.财宝沟排洪渠道等。
(二)发电生产部分
1.发电厂房;
2.机组设备;
3.升压站;35kv、110kv输电线路。
三、主要部位隐患
1.发电和输变电设备部分老化,需认真检查,配好备件,及时更换,保证发电生产正常进行。
2.引水渠道渠堤有滑坡和塌陷部位,汛前要修复好,雨淋沟要填平压实。
3.汛期输电线路线杆易出现歪斜,要加强维护和巡视,及时抢修,保证不影响送电。
四、防汛资金、物资、车辆
1.防汛资金预算5万元,专款专用。防汛物资:抽水泵3个,铁线0.5吨,编织袋XX个,铁锹30把,土筐20个,块石1000立方米,砂石料1000立方米,运到引水渠重点险段。
2.汛期车辆安排。现有3辆车均为防汛车辆。奥迪车为防汛指挥车,中巴车为后勤保障车,客车负责运送抢险人员和紧急情况下转移。
五、防汛工作具体原则
1.根据汛情坚持发电、防汛两不误,坚持多发、多供、少损、低耗的原则。
2.树立防重于抢,立足防大汛,坚持有备无患的原则。
六、防汛工作具体措施
1.由生技科安排专人负责水文气象资料收集,详细了解水情,及时上传下达。
2.由运行车间负责微波通道、电台、电话及维修,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和上游电站联系,随时掌握其水库放水情况。
3.加强汛期水位观测,即要保证发电用水量,又不能破坏渠道,当渠道水位达102.60米时可临时决定提冲砂闸或关进水闸。
4.机检、电检、水工、运行四车间各负其责,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加强对重点部位巡视,保证冲砂闸、进水闸、启闭机、各种水泵、电机运转正常,通讯良好,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以备急需。
5.组织20人抢险队24小时待命,对重点部位、险工弱段死看死守,做到人在堤在。
6.防汛办负责汛期工作调度,组织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要有记录,对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法并迅速落实。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岚皋县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辖区内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防处置,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培训和应急事件处置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为主体,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处置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时给予工作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县镇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反应,及时会商,快速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农村饮水现状
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共762处,农村供水总人口139662人。其中: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为1处12937人;千人集中供水工程为20处39889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为593处85471人;分散供水工程148处1365人。
三、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1.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含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农村饮水水源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供水应急措施
利用邻村管网的.水源、用送水车送水或接临时管道供水。
五、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农村饮水运行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2.县镇两级农村饮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对本辖区供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县卫健局要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化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和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一)全县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镇级应急预案:各镇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三)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七、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
成立岚皋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地电岚皋分公司和县气象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具体分工
1.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供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部署要求。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审定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时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县公安、水利、环保、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和各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各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项目建设、资金日常监管、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村水源、水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抢险突击队,制订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程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负责对遭受突发事故的农村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防疫和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卫生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依法依规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参入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占用土地的规划调整和土地报批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供水安全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地电岚皋分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或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4.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职责
专家由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中从事供水规划、工程设计、水环境监测、应急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成员由以上相关单位确定),其职责是:参加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派,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给予技术支持。
八、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值班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相关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反馈,向上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2.水污染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卫健局);
3.供水工程信息。供水单位和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值班电话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信息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九、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应急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要成立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反应,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发动群众参与供水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防疫措施,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和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岚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信息发布。突发供水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属地应急指挥部可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同时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供水设施后续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应急状态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向县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镇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镇政府提出请求,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局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各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我县春节农村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轻供水短缺造成的损失,指导我县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机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当前我县农村供水水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停水事件造成的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春节农村供水发生水量短缺、突发性停水事件,造成长时间、大范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水务局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停水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水利、公安、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供水工作。
三、供水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马上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启用备用水源和其他应急水源,通知居民做好储水的准备,水务局和各乡镇组织运水车辆到村庄进行送水。
应急处置:水务局设置应急送水车辆一台,明确司机一名,各乡镇也分别设置应急送水车辆一台,明确司机一名,随时做好应急送水准备工作。
四、供水应急保障措施
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明确人员职责,服从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在岗,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供水应急突发停水事件的情况,迅速作出反应。
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应急供水工作顺利进行。
五、应急结束
供水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各供水工程人员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员对各供水工程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证节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小组
县水利局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由局长陶明亮任总协调,副局长杨积平任副总协调,分成6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成员从局属各站(中心)抽调,水利工作站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及联络。
各乡镇相应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由各乡镇的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工作站站长、各村书记(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乡镇水利工作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乡镇应在各村委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县水利局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员及电话详见附表。
三、处置机制
(一)预警机制
1.建立千吨万人、千人以上、供水矛盾较为突出、存在重大旱情隐患的.农村供水工程联络人制度,春节期间每天通过微信、短信实行“零报告”制度。
2.春节期间乡镇水利工作站、供水单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
3.春节期间各乡镇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报当天当地供水保障情况,并预测第二天供水情况,同时根据预测情况开展相应预防工作。
(二)报告机制
1.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县水利局将在县主要媒体网站上公布春节期间值班电话,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盯紧本辖区内“e三明”、值班电话、邮箱等投诉信访件。一旦接到投诉信访,要立即问询核实,启动应对措施。
(三)处理机制
遇到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根据“属地为主”的原则,当地要指派专人第一时间前往核实处理。
1.各乡镇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预警措施,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应及时组织供水管护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在24小时内向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上报险情。
3.县水利局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提出处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连片缺水或缺水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应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险情。县应急管理局接警后,根据险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县政府值班室备案。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为应对医院可能出现的停水事故,尽量减少因停水对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造成的干扰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原则
在出现全院性停水时,本着“确保重点,维持运行”的原则,实施有效快捷的抢修和处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状态,确保医院正常运行和医疗秩序的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院内由于区域内计划停水及院内供水总管网出现故障导致停水时的应急处理。
(三)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停水应急工作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停水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水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因院内管网故障造成停水发生。
(2)发生停水时,及时做好停水应急工作,关闭医院所有开水炉电源,避免因停水而导致开水炉烧坏。
(3)根据停水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必要时请求外力援助。
(5)总务科是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第一责任部门,总务科成员应在组长指挥下,做好停水事故时的应急工作。
2、应急抢修队(联系电话:)
队长:xx
队员:xxx
任务:保证医疗一线正常供水,负责突发停水应急处理,保证主要用水科室备有水源供水。
职责:
(1)日常工作中对医院水箱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检修。
(2)停水时,组织人员实施启动二次供水,并对相应区域水压进行适当调整,停止热水供应和非医疗、生活用水。
(3)向后勤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
制度:
(1)每壹年组织一次针对性应急演练;
(2)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不断修正演练内容;
(3)及时加强请示汇报。
(四)应急程序
1、临床科室应急程序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告诉患者停水时间并嘱咐其节约用水;给患者备好使用水和饮用水。
(2)发生突然停水时,要及时与总务科联系,说明停水情况,由水工班查明原因。
2、总务科应急程序
(1)总务科在接到供水公司通知停水的电话或以其它形式的停水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水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水原因,做好记录。
(2)通知停水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水的原因,具体停水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二次供水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总务科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水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医院停水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5)立即通知手术室、供应室、检验科、急诊室、食堂等重要部位,要跟科主任、护士长等相关负责人讲清停、送水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水计划。
(6)紧急停水时,住院部地下室水箱,通过二次供水可以供住院大楼2—3小时以内急需用水,必要时可关闭住院部医疗用水以外的其它闸阀。
(7)如遇有特殊情况,可电话联系请求消防车援助供水。
3、接到总务部门停水通知后,全院各重点科室应急程序
(1)手术室:所有预定安排的当日手术向后顺延一天,并向病人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储存好一定量的'洗手用水,以备急诊手术所用。
(2)供应室:预先安排好停水当日全院各科所需用的消毒包,必要时加班消毒灭菌,尽力满足临床需要。
(3)检验科:生化仪停用,妥善保管好当日采集的血液样本,并在恢复供水后立即安排检验工作。
(4)急诊科:预先储存好一定量的干净用水,以备清创、中毒病人洗胃等急诊抢救所用。
(5)食堂:根据总务科通知的停水时间,提前做好全院病人及职工饭菜的清洗蒸煮,在确保食品卫生的基础上保障全院病员及职工伙食供应。
(6)门诊各科室储好适量洗手用水。
(7)当全院恢复正常供水后,各科室务必一一检查科室内的水龙头,防止因停水时空开而造成的水溢和浪费。
(五)应急保障
1、应急工作组成员应随时保证通讯联系方式畅通。
2、日常做好供水管路、阀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之都能知晓应急供水、管路布局及应急操作流程。
4、水电维修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与各科室的联系,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3.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3.2 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受到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3.3 洪灾、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设施遭到破坏;
1.3.4 采矿、钻探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3.5 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1.3.6 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中断的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查找供水工程短板弱项,落实各项抢险措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处置可能导致饮水不安全的隐患。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县、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4.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置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1.4.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2 应急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 指挥体系
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电力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饮水工作的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各镇及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2.2 饮水安全应急机构的职责
2.2.1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2.1.2 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饮水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措施;
2.2.1.3 审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2.1.4 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饮水安全事故抢险排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饮水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指导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传达和执行省、市、县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2.2.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负责农村饮水应急信息的统一审核、起草上报和发布;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
发革科技局:负责重大农村供水安全工程计划下达和应急物资储备。
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的安排和调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解决应急备用水源的建设资金。
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医疗救护工作及农村供水工程的取水、制水、供水的卫生监测和卫生保障。
环保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对农村供水水源周边及上游工业企业的监管,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事件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药、肥料等农业可能污染物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局:负责事件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电力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应急的电力供应。
2.2.4 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水利、环保、资源、卫健、电力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撑工作。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3.1.1 监控机构
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掌握本辖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
3.1.2 信息监测和收集
各镇对本辖区内水源短缺、水质污染、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情况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后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1.3 信息报告
各镇农村饮水安全机构是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各级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遵循快速、准确、真实。
3.1.4 预防工作
各镇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井周围50米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开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各镇要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健康档案,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3.2 预警
3.2.1 预警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收集信息,组织研判,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态势决定,划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信号表示。
3.2.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编后,经领导小组批准,由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3.2.3 预案编制
3.2.3.1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3.2.3.2 各镇政府负责编制本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2.3.3 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3 预警控制
3.3.1 在预警状态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3.3.2 当供水连续不足,各镇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应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应急供水方案。
3.3.3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及时通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卫健、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受影响区域送水。
3.3.4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4 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修、排险、救护、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 Ⅰ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2.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影响4个镇以上。
4.2.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4个以上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2.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4个以上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上列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4.2.2 工作会商
Ⅰ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安排应急供水计划,动员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并形成会议纪要。
4.2.3 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作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镇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安全饮用水。
4.2.4 部门联动
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单位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2.5 方案启动
4.2.5.1 抢险救灾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采取向受影响区域派出送水车,协调应急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尽快使用生活用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供应。
4.2.5.2 医疗救护
县卫健、环保部门要及时对事发地加强水质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队开展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4.2.5.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4.2.6 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恐慌,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 Ⅱ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3.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影响2个至4个镇。
4.3.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2个以上至4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3.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2个以上至4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Ⅱ级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应急响应。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 Ⅲ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4.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影响1个至2个镇。
4.4.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个至2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4.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个至2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Ⅲ级饮水安全事件情况时,应立即发布Ⅲ级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Ⅲ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应急响应。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 Ⅳ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5.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影响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
4.5.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上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5.1.3 因自然灾害或水源地水质污染造成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Ⅳ级饮水安全事件情况时,应立即发布Ⅳ级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Ⅲ级应急响应。
4.6 应急响应结束
4.6.1 解除应急响应的条件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结束。
4.6.2 解除应急响应的发布程序
解除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解除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5 应急保障
5.1 组织保障
各镇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5.3 资金保障
县政府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审批,申请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5.4 物资保障
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公安、应急、交通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由县政府统一调配物资,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5.5 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6 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5.7 技术保障
建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群众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发生区域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处置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6.2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县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事发地农村饮水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方能恢复供水。
6.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镇政府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印发至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实施。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3 名词解释
本预案确定受影响镇的数量以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上报的正式文件确定。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7
一、供水现状
(一)省水投金沙水务公司负责供应龙泉社区、金坝村两个村(社区)。
(二)20xx年至20xx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4个,工程覆盖龙泉社区、金坝村、同心村、金岩村、沙兴社区、大龙村、新寨村、马场村、城墙村、中坪村、秀山村。
(三)20xx年至20xx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个,工程覆盖同心村小坪寨、新寨村、马场村、秀山村、中坪村、金岩村、沙兴社区。
(四)农户自建自流水源保障供水。
二、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供水的组织保障,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禹谟镇应急供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王开鼎任办公室主任,肖朝富、严富强、余欣欣负责具体办公。
(二)应急供水取水点
1、因干旱可能发生季节性缺水的应急供水取水点:
(1)同心村小坪组41户167人。
(2)新寨村高寨组26户95人。
(3)沙兴社区大寨组大寨30户114人、大岩洞16户68人、平子上7户23人。
(4)大龙村李家沟组山脚坡7户30人。
(5)金岩村丫口田组10户31人、茶园组26户78人。
(6)中坪村马场坡2户8人。
2、其它因雪凝、地灾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发事件时的应急供水取水点由各村(社区)指挥长确定。
(三)明确工作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充分利用工程蓄水池、应急水塔、小水窖等多形式进行装置蓄水,引导农户购置胶桶、蓄水缸等设备缓解季节性缺水压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强化应急举措
如遇持续干旱、雪凝、地灾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发事件时,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供水机制。由村(社区)联络员向涉及的.指挥长报告,指挥长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情况,应急小组立即赶往现场,迅速组织实施修复、应急等方面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水车拉水及必要的取水设备,通过大喇叭、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群众到现场取水,无能力到现场取水的由干部送水上门,解决群众生活用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应急供水保障农户饮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压紧压实各指挥长、村(社区)、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应急供水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在接到反映农户缺水信息时要反映迅速,组织有序,确保在第一时间解决农户饮水难问题。
(三)加强宣传。各村(社区)、镇水务站要加强对农户节约用水的宣传引导,杜绝浪费水资源,用好用活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发动群众监督爱护水利设施设备,确保水利工程运行正常,群众饮水安全得以保障。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8
一、停水应急预案及程序
1.各种原因引起的停水,导致无法正常清洗和灭菌等工作。
2.接到停水通知,立即告知相关人员,优先处理急件、要件。
3.同时做好储水准备,保证急诊、重要器械的清洗。立即通知外科、妇产科调整手术和治疗时间。
4.突然停水,立即通知总务科,关闭水龙头,一方突然来水,造成泛水和浪费。
5.启用常规储存,立即联系、调整、组织货源,保障供给。
6.立即汇报给总务科,及时查找停水原因,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7.程序:
接停水通知→做好停水准备→通知相关科室安排好工作→突然停水→通知水管维修部门→关闭水龙→启用常规储存水→汇报总务科→查找原因→供水。
二、停电应急预案及程序
1.突然停电,立即通知电工。协助查找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2.接到停电通知,立即告知相关人员,优先处理急件、要件。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调整手术和治疗时间。
3.汇报给总务科,立即调整、组织可供电货源,保障供给。
4.关闭相关仪器,以防突然来电,损坏相关仪器。
5.使用应急照明设备,启用常规存储,保证正常供应。
6.程序:
6.1突然停电→通知电工→查找原因→尽快供电
6.2接到停电通知→告知相关人员→通知相关科室调整手术和治疗时间→关闭仪器→使用应急照明设备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9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3+1”保障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安全,结合各村(居)实际,对12个村(居)应急备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应急安全供水预案。
一、各村(居)应急供水措施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况:五官屯村总人口2694人,下辖大五官、小五官、肖冲、纸厂4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个,取用水源为泉水。
2.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五官屯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肖冲组自流水水源点。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况:大鼎寨村总人口4230人,下辖大鼎寨、洋海2个自然村组。大鼎寨村人饮工程共有洋海人饮工程和大鼎寨人饮工程2个,人饮工程取用水源均为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洋海水库;大鼎寨组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工程。
(三)天落湾村
1.基本情况:天落湾村总人口4720人,下辖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龙潭、罗家大坝、对门寨、甘冲8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4个。其中:潘孟、罗家大坝、对门寨3个组分别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5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用龙潭取水点。
2.应急备用水源:天落湾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罗家大坝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龙潭;潘孟、对门寨2个自然村组备用水源为潘孟取水点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况:木山堡村总人口6557人,下辖小呈、新房、邓家堡、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梅家院,湾子园9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6个。其中:木山、小呈、邓家堡、新寨、下河头、上河头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梅家院和湾子园与木山组共用一个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邓家堡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上河头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组备用水源为本组原从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况:林哨村总人口4480人,下辖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梅子菁,河坝田、石板荡、长冲、龙消土10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0个。其中:长冲自然组使用的是机井,新苑、下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应急备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4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荡、长冲、龙消土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坝田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河坝田水库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况:上苑村总人口4072人,下辖上苑、油鱼井、龙泉寺、老虎寨、老鸦寨5个自然村组。油鱼井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宁谷集镇的供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上苑村应急备用水源为上苑村龙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场村
1.基本情况:下洋场村总人口3915人,下辖下洋、老塘河2个自然村组。老塘河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机井,下洋自然组使用的龙潭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下洋场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洋组龙潭水。
(八)龙潭坡村
1.基本情况:龙潭坡村总人口2426人,下辖龙潭坡、跑马地、偏坡寨、银庄、凉厂坡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龙潭坡村的'跑马地、龙潭坡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的备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青园的供水水源;跑马地自然村备用水源为本组的井水水源。
(九)胡军堡村
1.基本情况:胡军堡村总人口2985人,下辖水洞、大岩底、小岩底、关山、石门楼、胡军、上苑、下苑、文书田9个自然村组,共有7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胡军堡村的水洞、大岩底、石门楼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水洞组的泉水水源;胡军、小岩底、关山、上苑、下苑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岩底的泉水水源;文书田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况:干河村总人口1961人,下辖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冲头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盘组的泉水水源;冲头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冲头组的水井。
(十一)张家井村
1.基本情况:张家井村总人口5181人,下辖张家井、里板、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11个自然村组,共有5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张家井村的张家井、里板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老鸦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况:大寨居委总人口4521人,下辖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共有1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本自然组的水井水源。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村级及时成立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值班。当出现供水安全问题时,村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
(三)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各村(居)能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村(居)无法解决的,应在问题出现后半小时内上报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经费保障。镇财政应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等费用。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为保障历城区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极端严寒天气下,切实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落实防寒保温措施。
一是平原水厂提前组织对供水设备和管线进行隐患排查,对可能受低温影响的设备和管道及时采取防冻措施,确保设备和管道在寒潮来临时能够正常运行。
二是山区地质特殊,冻土层较厚,土体的冻胀可能会造成管道损坏,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巡查维护,室外自来水立杆进行保温处理,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转。
2、做好山区自来水储备。
由于冬季降水量减少,机井内水位可能会下降,针对部分山区村庄短时间水源不足情况,村民家中都备有水窖、蓄水池等储水设施,提前将蓄水池储满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质跟踪检测。
增加水质检测频率,科学投加药剂,调整水处理工艺,确保水质达标。对群众反映的水质变化问题及时采样检测,对采样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对合格水样第一时间公布检测结果,消除群众顾虑,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项工作。
4、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对所辖供水设备和管线的检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管线冰冻现象;对于48小时内无法正常供水时利用车辆进行供水。各街道加强巡查维护、应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畅通。
通过12345热线、各街道水务干部及时了解、处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供水问题,做到及时处理,件件有落实。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11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加强对农村饮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太和镇农村饮水抗旱保障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季节性缺水应急处理措施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二)因水质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正常供水。
1.寻找新的水源;
2.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
3.采取应急定点、定时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二)寻找新水源点
采取增设水源点与原蓄水池并网方式解决;无新水源点,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既无新水源点,又不具备打井条件,采取送水方式解决。
六、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水电安全应急预案 篇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供水,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镇水管站统筹安排农村供水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镇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农村供水突发事件。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观音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水利和湖泊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党政办、财政所、水管站、派出所、安全生产办、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国土所、民政办、供电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负责处理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各村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由各村书记任村级总指挥。
(二)农村供水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职责:起草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勘察、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3、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财政所:负责农村供水应急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安全生产办:负责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因农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水管站:负责全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卫生院:负责遭受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的村、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环保办: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违法排放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等行为,处理水污染事件。
国土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批复工作。
民政办:负责遭受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供电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4、各村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村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村供水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村供水信息,及时向镇政府和水管站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村供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1)旱情信息:参见《郧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2)水污染信息:参见《十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十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3)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水管站负责本地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突发事件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镇相关供水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应急指挥部报告。
2、信息报告
水管站是农村供水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2、预警发布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发布由总指挥决定。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突发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村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村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5个以上村发生特大干旱,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致使5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中毒10人以上,或出现人员死亡的;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4千人以上;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2千人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严重供水安全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5个以上村发生严重干旱或3个村发生特大干旱,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致使1个以上5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中毒5人以上,或出现人员死亡的;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2千人以上;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1千人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1、工作会商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镇长)召集,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等部门参加。
2、工作部署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供水紧急通知,召开农村供水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村、镇直有关单位开展农村供水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各村要把农村供水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村书记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下派工作组,指导帮助有关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地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派出所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发生。
水管站按照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安全生产办派出抢险队伍,深入受灾地,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
财政所及时筹措农村供水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水管站向上级单位申请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卫生院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请求。
4、方案启动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恢复工程的建设。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较重供水安全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5个以上村发生中度干旱或3个村发生严重干旱,造成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致使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中毒人数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1、工作会商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县供水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分管党委班子成员)组织派出所、水管站、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国土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对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供水通知,召开农村供水会议,组织有关村、镇直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供水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供水突发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复工作。有关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镇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地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水管站按照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财政所及时筹措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补助。
4、方案启动
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动用备用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恢复工程建设。
五、应急结束
当严重的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趋势减缓,并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村可视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依照有关紧急供水期间规定征调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占地、砍伐林木的,在应急响应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处置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应尽快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供水设施,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保障措施
各村要针对农村供水应急工作,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及时上报,从组织上保障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一)资金保障
财政所负责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当发生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农村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水管站、安全生产办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民政办制定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供水规模在1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各村就近从蓄水池、坝调水,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水源调水。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直接派出应急队伍,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地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和同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农村供水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水管站及事发村委会负责。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水管站及事发地村委会提出请求,逐级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水管站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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